2023-01-15 16:55:47 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2019-03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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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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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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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电机及驱动控制系统绿色环保解决方案领域的卓越供应商,为全球客户提供安全、环保、高效的电机驱动系统解决方案,是一家拥有“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车辆旋转电器、氢燃料电池系统及氢能发动机系统”等产品,集“高度自主研发、精益制造、智慧营销”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目前拥有年产超过8,000万台套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50万台套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及600万台车辆旋转电器的生产能力。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
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业务(HM事业部)的主要产品:风机系统、车库门电机、泵类电机、抽油烟机电机、健身器材电机等。
车辆事业集团(EVBG)的主要产品: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及电驱动总成系统、BSG电机系统、车用及非道路机械用起动机、发电机等。
氢燃料电池业务主要产品:氢燃料电池模组、氢燃料电池控制系统、氢燃料电池系统关键零部件、氢燃料电池系统集成等。
新能源汽车运营业务:新能源汽车租赁及配套业务。
(三)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力,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卓越的电机及驱动系统绿色环保解决方案,在中山、北京、上海、深圳、武汉、芜湖、底特律等地均设有研发中心,坚持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开发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辅的研发模式,促进产品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及产品系列的不断丰富,同时保障公司产品质量。前瞻性的研发创新能力确保公司产品创新性与技术均处于国际领先水平,使公司能够快速响应国内外不同地域消费市场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系统解决方案。
公司采取了多元、开放的技术合作模式,通过与科研院所合作开发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引进国际领先的氢燃料电池(PEMFC)技术、与业内优秀企业共同开发等方式,加快公司相关领域的研发速度,加强公司研发实力和技术储备。
2、供应链管理模式
公司根据细分市场的特点,制定不同的供应商管理策略,与行业优秀供应商达成战略合作关系。公司供应链管理采用SNC、ESOP等采购管理系统平台实现与供应商信息共享,对生产运营需求做到及时的沟通与处理,拉动生产,实现合理控制库存量;公司对大宗材料、电子元器件等物料供应链资源进行集中管理,有效降低了采购成本;通过对公司汽车版块供应链的整合,建立统一管理规范,有效地降低重复管理成本并提升了相应供应链的成熟度;通过建立统一的供应商导入、绩效评价体系,建立集团的专家人才库,实现了在引入优质供应商的同时,帮扶提升供应商的能力,提高公司产品质量,落地VAVE,共同提升竞争力。公司在采购协议中,对供需双方在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方面均有相关条款进行约束。
3、生产模式
公司以精益生产为核心,以全面质量管理为控制手段,采用“以销定产”拉动式管理模式,根据市场销售滚动预测进行生产设备、物流、厂房等资源的配置。通过加强制程物料周转速度和设备使用效率,降低库存等手段,进一步提高资产流动性,实现生产的快速、高效,达成产品的“两高一低”(高品质、高能效、低成本)。为同时满足规模化生产与个性化的市场产品需求特点,公司引进自动化设备并加以改造,与制程工艺模块化技术相结合,既保证大批量产品高效生产的需求,又能通过提高制程柔性来快速响应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同时,公司各子公司制造系统的设备资源、技术资源、供应链资源等逐步实现共享,进一步提高公司产能和制程能力。
4、销售模式
公司在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及车辆旋转电器业务上,与主流国际品牌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同时,为加强订单和售后服务的管理,公司采用销售管理系统(CRM),精准把握市场、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始终秉承快速响应、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在主要客户生产工厂所在地附近建立销售服务和技术支持网点,做到贴身服务,目前在国内中山、孝昌、上海、潍坊、芜湖、柳州、宁波等地建立生产基地,并在美国、英国、墨西哥、俄罗斯、印度等国家设立工厂或销售中心,发挥了生产、销售、服务辐射的作用,尽最大努力满足客户的需求。
(四)市场地位
公司作为全球领先的电机及其驱动系统提供商,拥有国际竞争力的电机电控研发与制造能力,是市场份额全球领先的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行业领导者,技术领先、规模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及氢燃料电池系统的独立供应商,最受欢迎的车辆旋转电器供应商和行业首选品牌之一。
(五)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行业驱动
(1)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家电行业的消费升级将得到进一步引导,预计家电行业将再次迎来重要的发展时期,更多的家电产品将进入智能时代,基于数字化、5G技术、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应用技术的智能家电将成为信息消费的中坚力量,公司作为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行业的领头羊,将在家电消费的升级转型中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2)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8年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780.9万辆和2,808.1万辆,同比分别下降4.2%和2.8%。但是,新能源汽车实现逆势增长,2018年产销分别完成127万辆和125.6万辆,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59.9%和61.7%,其中,燃料电池汽车产销1,527辆。中汽协预测,2019年中国汽车销量为2,810万辆,与2018年基本持平;同时预计2019年新能源汽车销售16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30%左右。数据表明,汽车电动化已成为汽车行业必然的发展趋势。可以预见,新能源汽车市场形势仍将保持快速向上的态势。公司作为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领先企业,将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3)氢燃料电池目前从寿命、性能、资源和成本等方面初步达到产业化条件,满足下游交通和备用电源等领域应用:①燃料电池车辆寿命和运营里程达到传统汽柴油车水准,在英国装有巴拉德氢燃料电池的燃料电池公交车运营寿命超过3万小时;②低温启动温度可以达到-30℃;③铂金催化剂用量较小,未来不会引起铂金资源短缺,目前国际先进催化剂耗铂水平可达到0.125g/kW,未来单车铂金用量可以低于5g,与传统柴油车尾气催化剂铂用量相当,并且催化剂在往低铂和无铂方向发展;④成本快速下降,日韩燃料电池汽车预计2025年能达到传统内燃机车成本水平;⑤随着规模扩大,氢气成本存在较大下行空间。
氢燃料电池具有零排放、零污染的特性,被认为是未来清洁环保的理想技术,是终极能源动力解决方案。燃料电池本质上是发电机,下游应用场景广泛,可以应用于交通、后备电源、通讯等领域。预计燃料电池发展将掀起一轮能源革命,氢将取代一部分化石燃料,成为能源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未来氢燃料电池市场规模可达万亿级别。
2、内生驱动
(1)行业转型升级、产品升级换代
公司根据国家行业政策导向,结合自身核心竞争力,适时拓展公司产业布局,从家电行业到新能源汽车行业再到氢燃料电池行业,行业空间从百亿级别跨越入万亿级别,成功实现行业转型升级。在此期间,公司大力开拓市场渠道,挖掘客户多样化的需求,不断优化公司产品结构,逐步实施产品升级换代,顺应国家行业发展战略,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2)产品附加值提升
公司通过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改善产品质量与服务,进一步打造产品品牌价值,进而推动产品附加值的提升。公司对产品的技术研发、市场渠道、售后服务等方面不断进行探究与尝试,发掘产品与服务的潜在需求,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提高产品附加值;通过在不同细分市场采用不同品牌,最大化地发挥公司目前拥有的“大洋电机”、“电驱动”、“佩特来”、“杰诺瑞”等多个国内外著名品牌在各自行业内的竞争优势,提高公司产品知名度,获取品牌溢价。
3、政策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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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部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几何中心城市--中山市,并作为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以及氢燃料电池行业的领先企业,将在上述政策中获得良好的发展机会,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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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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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世界经济温和增长,但动能有所放缓,除美国等少数国家保持强劲增长之外,大多数经济体的经济增长率开始下行。全球金融市场持续震荡,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抬头。面对严峻的国际形势和中美贸易争端,我国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仍面临较大经济下行压力。
(一)行业分析及回顾
1、家电行业
2018年,受房地产调控政策、消费结构迭代升级、需求平淡等因素影响,家电行业整体发展不如预期。但是,随着中国国民收入的不断增长,我国家电的消费结构不断改善,高端化、智能化的发展方向不断明显,中高端家电受到消费者更多的关注,整个家电市场的品质化趋势进一步凸显,产品均价有所上升,零售额随之增长。2018年,全国空调产量20,486万台,同比增长10%。
2、汽车行业
(1)传统汽车
2018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780.9万辆和2808.1万辆,同比下降4.2%和2.8%,主要受我国经济形势的下行压力增大、宏观经济增速回落、中美贸易争端、传统汽车企业在面对新的市场形势所作调整的时滞、购置税优惠政策全面退出、以及消费信心下降等因素影响。《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费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自2018年4月开始实行,2018年为该政策的缓冲期,2019年开始正式考核。根据政策要求,年度生产量或进口量达到3万辆以上的车企,2019年的新能源积分占比为10%,2020年占比为12%。该项政策将促使传统汽车企业通过降低油耗,或者提高新能源汽车产销的方式来面对新的市场竞争形势。
(2)新能源汽车
2018年,在汽车行业整体产销下降的大环境下,新能源汽车逆市实现产销大幅增长,2018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为127万辆和125.6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59.9%和61.7%。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为98.6万辆和98.4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47.9%和50.8%;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为28.3万辆和27.1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22%和118%。上述数据表明,在国家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环境下,汽车企业认同国家节能减排的战略方向,消费者相应逐步调整消费观念。从近年来国家推行的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政策来看,为了达到节能减排的长期综合效益,国家不断推高该产业的战略定位,并保持多方协同推进的决心。新能源汽车的综合发展无论是在行业发展理念还是产生的长期环境效益方面都在逐步被社会所认可、推崇,使得新能源汽车有了更为广泛的的受众。新能源汽车的强劲发展也将不断惠及相关配套产业,将对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企业营收和利润产生长远影响。
(3)氢燃料电池汽车
氢气能量密度高,制取方式多样,属于可再生的清洁能源。氢燃料电池以氢气为燃料,将储存在氢气和氧气中的化学能通过电化学反应直接转化为电能,过程中不涉及燃烧,无机械损耗,运行平稳,无振动和噪音,能量转化率可高达80%,是普通内燃机热效率的2-3倍,且产物仅为电、热和水,符合全球绿色环保的发展理念。氢燃料电池汽车以其零排放、续航里程高、燃料加注时间短等优点,备受业界关注,尤其在中重型动力市场中前景广阔,具有零排放、长距离、快速加氢和重载负荷的优势。目前日本、韩国和美国等发达国家都将大型燃料电池的开发作为重点研究项目,企业界也纷纷斥以巨资,从事燃料电池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现已取得重要成果,使得燃料电池将取代传统发电机及内燃机而广泛应用于发电及汽车上。
按照《中国氢能产业基础设施发展蓝皮书(2016)》的规划,我国到2020年率先实现氢能汽车及加氢站的规模化推广应用,达到保有1万辆燃料电池运输车辆;到2030年,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将达到200万辆。2018年,在我国《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补贴保持不变等利好政策影响下,氢燃料电池汽车和燃料电池产业受到更多企业的关注,众多企业开始加速布局这一蓝海市场,加大研发和投资力度。
2018年,我国氢燃料电池汽车产量1,527辆,车型以客车和物流车为主,与上述发展目标相比还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成本控制仍是氢燃料电池车发展的重点之一。目前,氢燃料电池组成部件已有很大一部分实现国产化,加快了氢燃料电池成本的下降,国家及地区对氢燃料电池行业的扶持以及对加氢站建设的支持,将极大的促进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及运用。
3、新能源汽车运营
2018年,新能源汽车运营继续向着高科技,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方向稳步推进。2019年3月,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自2019年6月25日之后,地方政府不再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转为用于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通知》的出台对新能源汽车运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二)公司业务回顾
1、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业务情况
2018年,公司HM事业部实现持续稳步增长,在美国加征关税的影响下,公司通过积极备货,与客户友好沟通等方式,实现了出口产品销售数量及销售金额同比双增长,并同时创下历史新高的优异成绩。HM事业部全年电机产销量超过6,800万台,产品结构及其附加值得到进一步优化,目前已形成了家用、商用、工业用完整的产品系列平台,并向风机系统业务拓展,包括风叶、风轮、电机等,为公司未来国内外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奠定了基础。在产品研发方面,公司大力推进新品研发,包括三相高效电机、575V高压电机、车用空调电机等,并取得了积极进展;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筹建越南工厂,预计将于2019年上半年投入使用,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HM事业部实现营业务收入465,716.4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略有增长。
2、车辆事业集团的业务情况
2018年,公司进一步深化车辆事业集团整合,加快集团的制度建设,同步搭建工作管理流程,在集团内部细分为乘用车事业部、商用车事业部和研究院,提高集团全球研发的共享与协作,加强对车辆事业集团的运维管控。车辆事业集团资源整合的综合效益和发展潜力将逐步显现。
报告期内,车辆事业集团两大业务发展情况如下:
(1)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的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在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研发的投入,开发完成了A00级乘用车35kW的二合一电驱动总成,并实现量产,产品极具性价比,应用于雷诺、长城等纯电动汽车;完成了应用于A/B级乘用车的集驱动电机、控制器和高速减速器为一体的三合一电驱动总成产品开发,产品已在长安、奇瑞、敏安、云度等多个车型上实现配套应用;同时为上汽集团开发了中压平台电机控制器。混合动力产品方面,为上汽通用完成了48V BSG 多个平台产品的验证和定子线开发。以上多款产品预计将于2019年下半年实现量产;完成了插电式双电机集成控制系统开发,并在长安插电式乘用车实现量产;获得了现代汽车混合动力车型的电机定点;完成了商用车双行星排动力总成产品设计验证,在成本和节油率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并已进入多款客车整车公告。
2018年,公司获得国家重点科研专项--“基于碳化硅技术的电机驱动系统”的项目支持,开发基于碳化硅技术的高密度电机驱动系统,为第三代宽禁带半导体技术在公司相关产品的开发应用奠定了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实现营业收入140,686.3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
(2)车辆旋转电器业务的发展情况
车辆旋转电器业务充分发挥佩特来在技术、品牌、市场渠道、售后服务平台等方面的优势,结合芜湖杰诺瑞在成本控制及精益生产方面的优势,实施优势互补,凸显协同效应,促进车辆旋转电器产业的整合与发展。
报告期内,佩特来海外业务取得长足发展,在包括美国、英国、俄罗斯、印度等国家的海外业务上均取得了明显增长,大功率发电机开始在高档卡车、军车上批量采用。佩特来集团在美国连续两年获得Navistar的“钻石供应商奖”殊荣,并与俄罗斯最大的发动机制造商雅姆斯开始OEM业务,全面配套在俄罗斯的主要主机客户;为应对新能源汽车对传统汽车带来的冲击,北京佩特来积极拓展新能源汽车业务,并在康明斯柴油发动机轻混业务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有望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报告期内,北京佩特来获得了客户的一致认可,取得了多个整机厂的供应商奖项,并成立玉林佩特来,与玉柴在国六排放标准产品上进行了战略合作。受毛利率下降、三包费用及投资损失增加等因素影响,北京佩特来2018年业绩不及预期。
2018年,杰诺瑞在客户开拓、产品拓展、技术研发方面再次取得丰硕成果:市场开发获得新突破,成功进入全柴、东风柳汽、华晨鑫源等配套体系,吉利项目实现量产;同时获得了奇瑞卓越开发表现奖和江淮特殊贡献奖;第三代扁线发电机总成装配专线及行业领先的起动机转子全自动压装、机加线顺利投产;具备国家级实验能力的实验中心投入使用,并顺利通过奇瑞、吉利、上汽大通实验室体系认可;在产品技术及质量持续提升的情况下,杰诺瑞与卡特彼勒、美国福特、上海通用等优质客户进行了技术交流,为后续拓展更大的市场空间做好了前期铺垫。
报告期内,车辆旋转电器业务实现营业务收入204,583.8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
3、氢燃料电池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氢燃料电池产业战略布局,进一步加强与巴拉德的战略合作,在巴拉德对外增发股份的同时,公司行使反稀释权利,维持9.9%的持股比例,并先后与东风实业、潍柴动力等业内优秀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拓展市场渠道,巩固并完善公司氢燃料电池业务布局,致力于成为全球燃料电池模组、核心零部件及氢能发动机系统的卓越提供商。2018年公司累计销售氢燃料电池模组600套。
公司在氢燃料电池车领域,现已拥有成熟的系统集成能力和应用经验,可保证系统安全高效运行。目前,公司可提供氢燃料电池模组、氢系统控制器、燃料电池控制器、整车控制器等电子控制单元,保证系统之间的无缝对接。与此同时,公司已开展氢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工作,相关的研发工作由公司在中山、深圳、上海、底特律四地的工程师联合开展。
4、新能源汽车运营业务的发展情况
2018年,公司新能源汽车运营平台营业收入稳步增长。因新能源汽车更新换代较快,公司新能源汽车运营平台车辆基本为2016年底以前的车型,在续航里程、车辆性能方面已有所落后,导致出租率有所回落,在车辆维护与市场推广费用上升、折旧成本摊销较高的情况下,该业务未能实现盈利。
报告期内,新能源汽车运营平台实现营业务收入19,831.23万元,同比增长6.80%。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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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3,757.57万元,营业利润-255,961.67万元,净利润-239,684.44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7,565.1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收入增长0.38%,营业利润、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降低704.30%、683.95%、668.68%。其主要影响因素主要有:
(1)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扩大产销规模,提升生产效率,促使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业务板块的营业收入保持稳定增长;
(2)受中美贸易争端影响特别是下半年开始美国对中国出口的部分产品加征特别关税,公司进口的电子元器件等采购成本上升幅度较大以及承担部分加征的关税进一步削弱公司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导致整体利润水平同步降低;
(3)新能源汽车运营平台营业收入增长,同时受推广费用、车辆折旧及维护费用等成本增加的影响,报告期内仍未能实现盈利,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
(4)上海电驱动2018年度业绩出现亏损,且自2016年以来连续三年未能达成业绩承诺,根据其目前的经营情况及未来行业情况,报告期内计提209,553.12万元的商誉减值准备;北京佩特来2018年业绩下降明显,根据其目前经营情况及未来行业情况,报告期内计提31,176.38万元的商誉减值准备。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针对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实施,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同时废止。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具体情况为:(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上述会计政策的调整已经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去年相比,本年因新设合并增加上海顺祥电四、芜湖大洋电驱动、大洋电机德国、东实大洋电驱动、大洋电机武汉研究院、江门宜必思、大洋电机香港投资、大洋电机越南贸易、玉林佩特来、氢枫新能源、中山大洋电驱动共11家公司,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中山小蜜蜂物流,因注销减少大洋电机(武汉)新能源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武汉大洋电机新能源车辆运营有限公司、中加氢能新能源(武汉)有限公司、桂林奥思安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共4家公司。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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