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3 19:53:18 来源:及时d行乐
国债逆回购,本质是一种短期贷款。它与国债之间的利率差,已明显不属于国债范围,是否纳增值税纠结在固定收益是否保本上?
国债逆回购并无否定风险的存在,只是相对稳定性且有收益,因此,符合应税增值税行为。除非出现不保本的获利风险,那么,先行缴纳的增值税,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根据《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文),对于金融行业增值税征收方法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尤其是对资管产品增值税的征收进行了明确。要点如下:其中,3、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从而要作为利息处理,再按照第一条是否保本判断是否缴税。
(一)利息收入:由于有46号文、70号文补充规定,目前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金融债、金融债、同业存单、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同业借款、同业存款、同业代付产生的利息收入均免缴增值税。
根据140号文规定,“(保本收益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保本”的定义是按合同“承诺”而非“偿还能力”,从这一角度看,由于信用债发行条款都会承诺还本付息,因而是非常典型的“保本收益”,需要缴纳增值税。
对于持有资管产品而言,由于大部分资管产品都不承诺保本,因而持有资管产品带来的利息/分红一般是免税的。最主要的例外可能就是保本理财,以及部分保本基金。
(二)税率争议:在国债逆回购上,企业按一般纳税人缴纳6%增值税,可否参照资管产品简易征收率3%?财税56号文对资管产品增值税的进一步明确,包括:其中,1、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一般做法:如果投资者是银行、保险、券商自营,或者是其他资管产品,投资债券4%收入均需要缴税增值税。自营应按照6%可抵扣税率;资管产品发生的增值税都按3%征收率简易方法计算。
纳税人直接投资如果纳入自营范围,但又不具备进项抵扣(交易平台收取的服务费或手续费,应开据6%的进项税票),可否同样参照简易征收?这个需要官方审定。
但是,企业以利息收入减除交易平台收取的服务费、手续费后的净所得,已视费用支出全部取得进项抵扣处理,缴纳6%增值税存在从低计缴增值税的税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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