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2 15:56:50 来源:智通财经网
特别提示: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恢复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债券被暂停上市的情况
太原煤气化(000968,股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亏损,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根据《证券法》第六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第7.1条等规定,于2016年3月31日对本公司做出了《关于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公司债券(七年期)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6]171号)。根据该决定,公司发行的2010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0煤气02”、债券代码“112024”)于2016年4月11日起正式在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暂停上市。
二、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7]01710028号),公司营业收入1,250,955,623.7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4,457,198.2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72,048,054.57元。
三、申请公司债券恢复上市的相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7.2条规定,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暂停上市处理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述规定及2016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债券符合恢复上市交易的条件。
2017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债券恢复上市的议案》。公司将于近日向深交所提交恢复“10煤气02”上市交易的申请。深交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恢复“10煤气02”上市。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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