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04 09:04:58 来源:书说世界
我国公司债券市场发展始于2007年10月首只公司债券一一长江电力的发行,但受到2008年至2009年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各资产证券化试点停止,公司债市场并没有迎来很好的发展空间。
随着2011年至2012年各类资产证券化业务重新开启,此后公司债市场渐渐走上正轨,发行数量逐年增加。2014年的发行数量明显比2013年的发行数量多,然而发行规模却反常下降,主要原因是当年“11超日债”的实质性违约引起了市场参与者对违约风险的恐慌,因而对公司债市场的预期消极所致。
在长达十年零违约的市场环境中,我国公司债券投资者对于违约事件的爆发没有心理预期,同时市场中违约处理方式也并不完善,承销商担心承担公司债违约的责任,投资者担心资金无法收回,所以市场参与者对公司债的发行和需求下降。
为了适应债券市场改革发展新局面,使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更为顺畅、融资成本降低,并加强对投资者权益的维护,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1月推出新的《公司债券发行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扩大发行主体范围;二是丰富债券发行方式;三是增加债券交易场所,同时将债券大量审批流程下放到上交所和深交所;四是简化发行审核流程,并实施分类管理;五是强化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此次管理办法的推出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能够促使债券市场在服务实体经济、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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