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9 15:57:42 来源:贵阳网
近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贵阳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使用政策调整的通知》。
《通知》称,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结合贵阳市实际,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贵阳市现行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使用政策作适当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
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
1、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贵阳市行政区域外自住住房,房屋所在地为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地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条件:职工除提供购房提取相关资料外,还应提供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件。
2、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二手房。条件:提取时间应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六个月以后十八个月以内。
重大病患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职工或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需提供省、市医保中心核发的有效《特殊病种证》,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本人及配偶上一年度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50%。
贷款房屋套数标准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套数认定标准以职工家庭(本人及配偶)住房贷款记录为准。
认定标准:
职工家庭未办理过住房贷款或办理过一次商业性住房贷款的,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新房,可享受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比例为 20%;
职工家庭未办理过商业性住房贷款,第一次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新房,认定为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 30%,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职工家庭累计有过两次或两次以上住房贷款记录的,认定为三套或以上住房贷款,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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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照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一定比例逐月缴存,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职工个人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公积金的缴纳
单位及其职工应当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由职工所在单位负责办理相关缴存手续。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市公积金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公积金贷款流程
公积金 / 商业贷款利率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一套房:五年以下年利率为 2.75%;五年以上年利率为 3.25%
二套房:利率不上浮
贵阳市商业住房贷款利率:三年至五年年利率为:5.0%;五年以上年利率为 5.15%。
来源 贵阳楼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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