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9 14:58:40 来源:新金融传媒
由于已实行了5年的《关于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公积金委〔2017〕4号)将于4月30日到期,4月11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重新发布相关通知。
不过,记者经过比对之后发现,与一些平台声称“天津发布购首套房、保障房提取公积金‘新政’”不符的是,此次发布的政策内容与2017年的并无不同之处。
该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按照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解读,此次发布的通知,目标任务是:“为支持年轻职工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职工及配偶双方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有一定余额的,父母可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帮助年轻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市购买首套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可按《通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其他住房的,或申请提取人及配偶有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按照《通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天津发布延续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属于政策的正常推出,但由于近期楼市整体表现偏弱,市场对于政策变动等方面较为敏感。本次天津发布新的通知,明确仅为政策到期后的重新印发,政策内容不变,但恰逢当前节点,同时天津作为四大直辖市之一,其楼市动态的关注度自然不低。”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关荣雪对记者表示,本次政策内容的最大亮点在于父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这将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资源利用最大化及最优化,而且通过亲属的资源共享也将进一步缓解青年群体的购房压力;同时,明文规定这项优惠措施仅限用于购买首套房和保障性住房,将切实落实满足合理住房需求的目标,优惠与监管并存对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维护力度将发挥较强作用。
自2021年以来,天津仅2次在一定范围内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在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方面,出台了2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的政策;在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方面,推出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全年共办理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12人次,提取资金64万元。
政策的稳定性保证了天津住房公积金的平稳运行。
3月31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了《天津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报告披露了天津住房公积金的业务运行情况。
缴存方面,2021年,新开户单位24369家,净增单位17802家;新开户职工33.4万人,净增职工16.5万人;实缴单位86101家,实缴职工295.0万人,缴存额609.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3.5%、4.7%、7.0%。2021年末,缴存总额5666.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0%;缴存余额1782.7亿元,同比增长9.5%。
提取方面,2021年,天津127.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454.9亿元,同比增长9.7%;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4.7%,比上年增加1.9个百分点。2021年末,提取总额3883.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3%。
贷款方面,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4万笔249.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8%、3.2%;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73.2亿元;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2.9万笔3690.4亿元,贷款余额1541.9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9%、7.3%、5.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6.5%,比上年末减少3.5个百分点。2021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08.2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41.5万元。
资金存储方面,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59.03亿元。其中,活期0.05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52.74亿元,1年以上定期187.86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8.38亿元。
近期全国多个城市纷纷调整购房政策,包括取消限售、限购等适度放松的动作。关荣雪表示,天津作为环渤海经济圈的重要城市,临近北京,楼市发展较为稳健,但去化周期长期处于较高水平,去化压力已然不小,“后续可能会出台新的购房政策,但预计调整力度不会太大。”
撰文 郝一萍
责编 王雅菡
检校 刘姝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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