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7 10:02:41 来源:新疆尚层空间
来源与乌鲁木齐楼市
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业务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近期对提取业务做出不少调整
涉及偿还贷款提取和租房提取
一起来看看吧!
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异地住房贷款业务
缴存职工办理归还异地住房贷款提取业务时,必备资料中的“还款余额单”是确定贷款余额的依据。
现增加“手机公积金App”贷款信息截屏作为归还异地住房贷款余额支取凭证。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金业务
取消职工及其配偶一年只能申请一次租房支取的限制;
若申请人及配偶名下只有一套新购商品房,在房屋交付日期前,申请人仍可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租房提取截止日期为房屋交付日期,交付日期应在申请人提供的购房合同中明确载明;
申请人于柜台办理业务时,无需申请人及配偶前往房产大厦出具房屋查询信息纸质凭证,由柜台工作人员联网核查相关信息。
银行结算时间
因中国人民银行放宽了对跨行大额转账支付的限制,中心跨行转账结算受理时间由之前的10:00-17:00,相应调整为工作时间内均可办理结算。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3、职工因无房而租赁住房用于自住。
4、离休、退休。
5、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7、出境定居。
8、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购房提取申请人范围
缴存职工或配偶发生住房性消费情形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非家庭关系多人共同购买自住住房的,仅允许一方共有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房申请时限
1、购买商品房,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
2、购买二手房、拍卖类住房,自《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确权之日起2年内。购买异地二手房确权半年后至两年内可办理支取。
3、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统建房),自《购房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内。
4、购买单位房改房,自《单位出售公有住房审批表》审批通过之日起2年内。
5、建造自住住房,自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准书》签发之日起2年内。
6、翻建自住住房,自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证》签发之日起2年内。
7、大修自住住房,自乌鲁木齐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出具的《危房鉴定书》签发之日起2年内。
有公积金真是太好用了,用处多多,相信以后公积金的用途会越来越广泛,带来更多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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