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2 17:54:30 来源:汕头政务发布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消息,从7月1日起,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将进行调整。职工个人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各为2067.12元。
6月11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二〇一九年度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国家三部委《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及《汕头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市统计局提供的2018年度我市(含区县)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742.00元的数据,确定我市(含区县)2019年度(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职工最高缴存基数为17226.00元(我市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5742.00元×3),职工个人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各为2067.12元(最高缴存基数×最高缴存比例,即17226.00元×12%)。
该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中碰到问题,请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54-88328034。
(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关于调整二〇一九年度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有关问题的通知(汕房金通〔2019〕25号) 》全文。)
来源: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汕头橄榄台(橄榄小编:沐木),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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