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03 12:59:31 来源:张家口日报
根据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 《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 (建金 【2015】26号)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现将本市住房公积金 201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 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本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25名成员。管委会审议通过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隶属于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13个科室,下设15个管理部。
二、 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共计 42家。 全年实缴单位4460家,实缴职工37.69万人,缴存28.98亿元,同比增长15.46 %。 当年新开户单位239家,新开户职工0.45万人,净增单位239家,净增职工0.12万人。截至2015年底,缴存总额175.99亿元,缴存余额67.9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9.71%、-17.54%。
(二)提取:全年提取43.43亿元,提取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149.86%,比上年同期增加 83.05个百分点。截至2015年底,提取总额108.04亿元,同比增长67.22%。
(三)个人住房贷款:本市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6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60万元。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共计36家。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7651万笔20.73亿元,同比增长73.93%、126.56%,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36亿元。截至2015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7029万笔96.55亿元,贷款余额53.95亿元,同比增长12.89%、 27.34%、 36.31%。 个人住房贷款率为79.39%,比上年同期增加31.36个百分点。
(四)资金存储:截至2015年底,全市结余资金存款19.76亿元。 其中, 活期2.18亿元,1年以内定期 (含)0.2亿元,1年以上定期17.38亿元。
(五)其他:截至2015年底,资金运用率92.05 %,比上年同期增加21.18个百分点。
三、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业务收入:全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12583.43 万元, 同比降低64.20%。 其中, 存款利息收入-3258.4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5824.21万元。
(二) 业务支出:全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6034.34万元,同比降低62.86%。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的利息支出 6782.98万元, 归集手续费用支出1.04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 -964.92万元, 其他支出 215.24万元。
(三)增值收益:全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6549.09万元,同比降低65.35%。增值收益率0.85%,比上年同期减少1.59个百分点。
(四) 增值收益分配: 全年, 提取管理费用 3794.68
万元,上缴财政管理费用3794.6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2754.41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5000万元。截至2015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9386.98 万元, 累计上缴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38255.87万元。
(五) 管理费用支出:全年,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6605.64万元, 同比增长47.34%。 其中, 人员经费1865.62万元, 公用经费 879.18 万元, 专项经费3860.84万元。
四、 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 截至2015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8.68 万元, 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02‰,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 %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9386.98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1.74 %,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09 %。
(一) 缴存业务: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0.27 %和15.49 %。缴存职工的构成情况:按单位性质,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6.52%, 国有企业占63.48 %;按收入水平,低收入群体占63.02 %,中等收入群体占35.89 %,高收入群体占1.09 %。
(二) 提取业务:全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0.5万笔43.43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 住房消费提取占 68.98%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1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7.98 %);非住房消费提取占 31.0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2.68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28%, 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5.06%,其他占3.00%)。
(三)贷款业务:全年新增个人住房贷款14.36亿,占全市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全年增量25.47亿的56.38%,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112.4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65 %,比上年同期增加0.53个百分点。 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9028.65万元。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以下占11.8 %,90-144(含)㎡占55.2%,144㎡以上占32.99 %; 新房占91.46 %, 二手房占8.54%。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63.56 %,中等收入群体占34.45%,高收入群体占0.99%。
(四)住房贡献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221.39%,比上年同期增加118.12个百分点。
六、 其他重要事项
(一)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15年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增加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
(二)缴存政策变更情况
2015年因我市社平工资额度调整,根据单位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应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这一政策。2015年市属以下单位月社平工资由3000元调整为3185元,最高缴存基数由9000元调整为9555元。
(三)贷款政策变更情况
1.2015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4次,由年初的五年以下贷款利率3.75%调整为目前2.75%,五年以上贷款利率4.25%调整为目前3.25%。
2.2015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调整到60万。
3.2015年我市开展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共发放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203笔5460万元。
4.首套住房贷款金额由购房总价款的70%调整到购房总价款的80%。
5.二套住房由购房总价的50%调整到购房总价款的80%。
6. 对临近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改为不足10年的职工可以延长贷款期限。
7.借款申请人月偿还本息额从原来的不高于家庭月收入的50%调整为60%。
(四)支取政策变更情况
支付房租可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的住房公积金。2015年我市共有2056人提取住房公积金3379.59万元用于支付房租。
(五)服务改进方面:
1.中心购买4个营业大厅已投入使用, 在经开区新设立1个服务网点。
2.与住建部门开通了房产核查专线业务。
3.与民政部门开通了婚姻登记查询业务。
4.通过中心网站 (www.zjkgjj.com)、 微信公众号
(zjkzfgjj)、 客服热线 (12329、2080999) 进行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利率调整以及中心最新动态信息的查询。
5.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开通了贷款短信提醒业务。
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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