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17 13:00:17 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讯(记者 饶舒玮)1月17日,阳光城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阳光集团”)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近期出现流动性困难,经公司与持有人协商,各方同意将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金及应付利息延后至不晚于2022年4月15日兑付,比原定兑付日期延后了近三个月。
公告显示,上述债券简称“19阳集01”,发行总额4亿元,债券余额为4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7.5%,起息日为2019年1月15日,兑付日期为2022年1月17日。
阳光集团在公告中表示,公司正积极筹集偿债资金,提升资产使用效率,争取尽早完成上述债券本金及应付利息的支付,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同日,阳光城方面披露,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因其部分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被动减持阳光城股份约4140.38万股,占阳光城总股本的0.99%。本次减持后,阳光集团合计持有阳光城约6.75亿股,占总股本的16.31%。
新京报记者 饶舒玮
编辑 武新 校对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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