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02 21:48:47 来源:金融界
6月9日,招商银行(港股03968)披露了旗下理财子公司——招银理财的一款名为“季季开1号”的产品收益情况,近一个月年化收益率为-4.42%,让投资者大跌眼镜,引起市场热议。这件事也让广大投资者意识到,原来银行理财产品真的会亏损。
一般来说,中高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容易亏损,尤其是配置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产品,但招银理财亏损的这款产品风险等级为PR2级,即中低风险,资金主要投向债券等固收类资产,之所以会发生阶段性亏损现象,主要是因为近期货币宽松不如预期导致债市走熊,从而影响到银行理财产品净值。
银行理财亏损现状
实际上,银行理财产品亏损的情况一直都存在,只不过过去亏损的大多是高净值理财、私银理财或私募理财产品,面向客群也大多是高收入或高资产投资者,所以并未引起太多关注。2018年4月资管新规出台,明确要求银行理财要打破刚性兑付,向净值化转型,投资者要自负盈亏。
不过近两年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速度不如预期,截至目前,净值型理财产品规模占比只有50%左右,净值型理财产品亏损的案例也极少发生,有些伪净值型产品依然在执行刚性兑付。
理财子公司发行的都是符合资管新规的净值型理财产品,在推动理财产品向净值化转型方面走在行业前列。根据监管要求,封闭式净值型理财产品至少每周要披露一次净值,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要按照开放期披露净值,净值可能会涨也可能会跌,所以产品的收益率可能是正的也可能是负的。
理财产品的初始净值都是1,此后净值会不断波动,上涨的概率较高,但也有下跌情况,净值跌破1的理财产品并不少见。
在已经开业的理财子公司中,中银理财净值跌破1的产品最多。根据零售金融新视角监测的数据显示,截至6月29日,在理财子公司披露净值的公募理财产品中,有58只产品净值在1以下,其中中银理财28只、建信理财20只、交银理财9只、农银理财1只。在这58只净值跌破1的理财产品中,PR2和PR3风险等级各占一半,封闭式产品45只,平均期限为773天。从发行期限来看,均为今年2~5月发行,其中2月发行产品2只、4月发行产品23只、5月发行产品30只、6月发行产品3只,大部分净值跌破1的理财产品为近两个月发行。中银理财目前披露净值的产品总量为182只,也就是说中银理财处于存续期的净值型理财产品有15%左右处在亏损状态,这个比例还是非常高的,但是投资者不必过于恐慌。
首先,这些净值在1以下的理财产品成立时间较短,但是产品期限较长,短期内净值下跌不代表长期或最终投资收益,投资者无需过度关注短期净值的下跌。可以看到,中银理财成立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理财产品净值均处于增长状态,一般来说,持有时间越长、理财产品亏损的概率越低。
比如开头提到的招银理财季季开1号理财产品,根据6月17日最新披露的净值数据显示,该产品净值已经回升至1以上,为1.002,也就是说在一个月内已经扭亏为盈。该款产品于今年4月成立,为季度开放产品,最近一次开放日在7月,也就意味着截至目前,并没有任何投资者因为购买该款产品导致本金亏损。
此外,净值型理财产品可能为投资者博取更高的投资收益。理财子公司对净值型理财产品收取固定管理费及浮动管理费,浮动管理费针对超额业绩基准的投资收益收取,在20%~100%之间,平均为50%左右。如果浮动管理费率不是100%,则投资者可能获取超额业绩报酬。
假设一款净值型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为4.2%,浮动管理费率是50%,产品的实际投资收益率是5%,则投资者最终拿到的收益率是4.2% (5%-4.2%)*50%=4.6%。
根据中银理财披露的产品净值数据,共有90款产品在3月底和5月底均披露了产品净值,这90只产品在这2个月期间的平均年化收益率在9%左右。中银理财今年以来新发行的净值型理财产品的平均业绩比较基准在4.5%左右,可以看出,虽然净值型理财产品的收益波动加剧,但给投资者带来的收益要高于传统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且部分产品能给投资者带来超额业绩报酬。
银行理财打破刚性兑付来真的
保守型投资者不适合购买净值型理财
过去多年银行理财产品都处于刚性兑付状态,导致现阶段投资者对净值型理财产品的接受程度普遍不高。
在这种状况下,一方面银行要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在线下网点理财经理要向投资者普及净值型理财知识,充分揭示产品风险,明确告知产品不保本,且业绩基准不代表实际收益;在电子渠道理财页面和具体理财产品信息页面,也要这样揭示产品风险。
理财产品亏损时,投资者容易与银行之间产生纠纷,将过错推在银行身上,如果银行在售前已经向客户充分揭示产品风险,则可以大幅减少这种不必要的纠纷。
另一方面,投资者也要充分了解净值型理财产品的特征,不能将净值型理财产品当作预期收益型产品一样购买。净值型理财产品阶段性亏损的现象很常见,且今后会越来越普遍,投资者如果不能接受这种净值波动且可能下跌的理财产品,那就不要购买,把钱放在无风险的存款之中更适合保守型投资者。
近期,很多第三方平台接到投资者的投诉,说自己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亏损了。比如有投资者称自己在5月份购买了中银理财2只理财产品共计30万元,但一个月过后两只产品都出现浮亏的情况,两只产品累计亏损近3000元。
这种投诉其实并没有实际意义。一方面,理财子公司发行的产品说明书中都会明确表示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且资管新规也发布两年多了,这期间投资者应该了解到今后购买理财产品要自负盈亏,即使产品亏损了,也不会得到任何赔偿;另一方面,这两只产品分别是2021年5月和6月到期,还有一年左右时间,而投资者才购买一个月,产品当前的账面收益并不是最后到手的收益。
总之,投资者要了解,净值型理财产品打破刚性兑付,投资者自负盈亏不是说说而已,投资者要在购买理财产品之前,要充分了解产品的各项信息,尤其是风险情况,并且要为自己的购买行为负责。
本文源自零售金融新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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