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8 17:55:34 来源:大庆晚报
按照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文件要求,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政策调整,现就政策申请及办理流程解读如下:
一、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期限:实施期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方面
1.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降低比例缴存或缓缴
(1)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期间,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选择申请低于5%设定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期满后恢复5%-12%的规定缴存比例区间继续缴存。
(2)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期间,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期满后,6个月内完成补缴住房公积金, 到期未完成的延长至2023年9月末,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
2.企业申请降低比例缴存的要求
企业向中心申请降低比例缴存时,应提出降低比例缴存方案。
(1)提出的降低比例缴存方案应由企业和职工协商一致,明确阶段性支持政策期间的缴存比例。
(2)降低缴存比例方案要有职代会或职工工会盖章的同意意见,小微企业可三分之二以上职工同意签字。
3.企业申请缓缴及补缴要求
企业向中心申请缓缴时,应提出缓缴和补缴方案。
(1)提出的缓缴方案应由企业和职工协商一致,明确双方同时缓缴,还是职工个人继续缴存;
(2)同时缓缴的,对职工个人部分应明确处理方式;
(3)缓缴方案要有职代会或职工工会盖章的同意意见,小微企业可三分之二以上职工同意签字;
(4)补缴方案应包括补缴的具体时间和金额。
4.办理流程
第一步,企业可先将申请材料扫描或拍照形成电子版,通过单位版网厅系统或公积金线下业务窗口提交中心业务部;
第二步,中心各业务部将企业提交的电子版申请材料,报送中心公积金管理科审批;
第三步,中心公积金管理科审批通过后,办理缓缴登记并备案。
5.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期间灵活就业人员可缓缴,缓缴期满后6个月内完成补缴。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
1.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不受缓缴和降低比例缴存影响。
2.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期间,受疫情影响对房租压力较大的无房职工可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最高租房提取额度提升至市区18000元/户/年、县区15000元/户/年。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向中心申请缓缴的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此期间,可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向中心申请缓缴的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后,其开户时间满6个月,缴存期次满6期,可正常申请公积金贷款;
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3.阶段性政策实施程序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向中心申请缓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由公积金管理科提供缓缴人员名单,信贷管理科指导受托银行网点为其正常办理贷款。
(1)疫情期间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缓缴,后补缴的,视为连续缴存。补缴后其开户时间满6个月,缴存期次满6期,可正常申请公积金贷款。
(2)疫情期间企业已申请缓缴的,缴存职工申请贷款不受影响,视为连续缴存。
来源: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责编:德娜 审核:代宝柱 监制:王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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