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5 12:59:45 来源:长江网
长江日报融媒体12月7日讯(记者李爱华)正常离职换了一个新工作,到原单位申请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没想到对方一拖再拖,一个并不复杂的手续跑了3次都没有办好。12月5日,一名网民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http://liuyan.cjn.cn/)反映了这件烦心事。
网民陈女士称,她的丈夫程先生2014年进入汉南区一家公司担任质检员一职,2015年5月因个人原因正常办理了离职,公积金也暂时封存。2017年上半年,程先生入职新公司,8月份便携带新公司开具的公积金接收函,前往原单位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不料原单位人事部工作人员却以单位未开通网上业务、不会办理相关手续为由,拖着不予办理。她和丈夫为这事先后跑了3次,但问题仍旧没有解决。
陈女士表示,自己丈夫在原单位任职期间尽职尽责,难道因为人事部相关人员不会办理就拖着一直不办吗?
长江日报记者了解到,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工作单位变动的,单位应当在30日内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单位开通网上业务的,可在网上直接办理);职工在武汉地区工作变动的,转移职工或者转出单位经办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到转出单位的受委托银行办理账户转移手续:1.职工身份证(单位代办的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2.新单位接收函;3.《武汉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
接到陈女士的投诉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阳分中心工作人员当即联系上程先生原单位的经办人,督促指导该单位及时为程先生办理相关手续。该单位回复表示,将尽快为程先生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7日下午,程先生持相关资料和原单位人事部经办人一道,前往受委托银行,顺利办好了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陈女士表示,困扰他们一年多的问题终于解决了,城市留言板可帮了他们大忙了。
【编辑: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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