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3 11:02:48 来源: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
昌吉新闻网讯(通讯员杨锦鹏、凌屹)4月12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前往昌吉市“亚心”广场,参加州依法治州办组织举办的第十三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积极宣传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新政,受到过往市民的热切关注。
“购买个人住房1年内都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最长期限30年”、“昌吉公积金能在异地购房吗”、“公积金能装修支取吗?”、“公积金能付房租吗?”等热点问题备受各界关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制科、资金核算科、审贷科、宣教科工作人员不断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尤其对近期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提取、使用等新政策进行了宣传,引导广大缴存职工和市民正确关注、了解掌握住房公积金政策,切实提高公积金制度的社会影响力和知晓度。
同一天,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昌吉管理部、吉木萨尔管理部、呼图壁管理部、木垒管理部等下辖七县市管理部也分别组织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学法守法氛围。活动当天,全州住房公积金系统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余册,通过讲解政策、现场解答问题等形式提供现场咨询服务150余人次,过往市民给予热切关注。
据了解,受国家政策调整的影响,为适应市场经济新情况,去今两年,我州住房公积金相应出台了保障企业从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权益、提高贷款额度、拓宽提取范围等一系列惠民利民便民的政策,积极支持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消费需求,满足大家的住房梦,有效推动我州住房公积金事业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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