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08 17:55:37 来源:老纪讲房vlog
我们最常使用公积金的方式就是买房时,用来申请公积金贷款,其实除了可以买房贷款外,我们还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余额,那么,哪些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呢?
根据济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可按规定提取个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购买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3、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4、偿还购买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5、在济南无自住住房且租赁商品房支付房租的;
6、在济南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
7、出境定居的;
8、离休、退休的;
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1、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12、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几种情形,点击收藏,以备不时之需。
附公积金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网上大厅
济南公积金APP
济南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现场办理:
济南市区现场办理地点及工作时间:
1、济南市政务服务住房公积金大厅:
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
周六、日9:00至12:00,13:00至17:00。
2、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
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
周六、日9:00至12:00,13:00至17:00。
3、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
周一至周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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