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30 09:04:27 来源:胡景晖
未来公积金的使用应该有更多的创新。除了买房、租房,还可以深入到城市的存改旧改中来,促进开工,促进居住品质的提高,促进城市老旧小区的改造。同时公积金也可以与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相结合。
景晖智库首席经济学家胡景晖点评:近期,北京、天津、安徽滁州不约而同加强了公积金对租房、对房屋租赁的支持力度。
北京:针对在京无房的缴存人租房的情况,根据所提供的发票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不受租房人实际的月缴存额的影响。
天津:大幅提高了对公积金缴存人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和租住市场化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上限。如果是租赁市场化租赁住房,能够进行相关登记备案的,月提取上限提高到了3000元。
安徽滁州:将离婚家庭租住商品房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年度上限提高到了一万八。
这些城市都不约而同地加强了公积金对租赁住房的租户的支持,在目前大力发展长租房市场,提振经济,走出疫情对经济的影响,对租房户纾困的过程中起到良好的作用。
从积极意义上来看有几个方面:第一、提高了公积金的使用效率。
第二,北京要求提供发票,天津对于租住市场化租赁住房要想大幅度提高提取的上限,要到政府部门去登记备案。这些规定实际上都能够进一步促进政府及时的收集租赁住房的市场信息,加强对市场的动态监管和研判。
第三,在这个特殊时期,对于租房户、对于社会的中低收入阶层提供了纾困的支持。
公积金作为我国一个特有的住房制度改革这么多年以来的一个机制,未来应该发挥更多的作用。包括今年我们看到的,很多地方开始利用公积金进行存改旧改,用于老旧房屋的加装电梯等等。
未来公积金的使用应该有更多的创新。除了买房、租房,还可以深入到城市的存改旧改中来,促进开工,促进居住品质的提高,促进城市老旧小区的改造。同时公积金也可以与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相结合,投资、兴建、改造,通过各种方式来加强租赁住房的市场供应,减轻租房人的经济负担。
【扩展阅读-资讯原文】
6月7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指出:为更好地满足房租支付的实际需要,缴存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房,如实提供租房发票的,租房提取额度以缴存人实际支付的房租金额确定,不受缴存人月缴存额的限制。对于房租超出所在租房区域合理水平的,应加强审核,防范风险。
同时,6月1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也发布《关于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限额的通知》。《通知》提出,提高在本市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
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每月合计提取最高限额由2400元调整为3000元。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金额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租赁其他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每月合计提取最高限额由1200元调整为1500元;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的,按照登记备案租金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每月合计提取最高限额由2400元调整为3000元。
安徽滁州也发布了《关于做好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2年6月份起,已婚家庭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提取额度,提高至每年每家庭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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