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8 16:56:00 来源:乌海日报
乌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乌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自2020年7月起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20年住房公积金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下同)缴存基数上限不得高于“2019年度乌海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148元”的3倍,月缴存额上限为5146元/月。
2、2020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乌海市内三区最低工资标准1760元/月。”月缴存额下限为176元/月。
乌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7月16日
来源: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徐嘉蕾
初审:李 镇
复审:李 刚
终审:尤晓雷
出品:乌海日报社融媒中心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乌海日报官方微信
点分享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 2018 今日中国财经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