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8 14:58:02 来源:贵州网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和2014年10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经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4年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作出调整,新政策从2014年11月17日起执行。其主要内容如下:
1.放宽贷款条件
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转入我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缴存时间。
户籍不在我市的缴存职工回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向当地管理中心申请贷款需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时,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无条件具实为其出具缴存证明并打印缴存明细清单。
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贷款申请不予支持。
2.降低首付款比例
缴存职工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40%降到30%。
3.提高贷款额度
夫妻仅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身职工,贷款额度从30万元提高到35万元;夫妻双方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从40万元提高到45万元。
4.无贷款中间费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在经办贷款业务中不向贷款职工收取任何中间费用。
5.贷款发放速度加快
申请贷款职工办完抵押登记手续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经办银行)提交完备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工作,比原来压缩2个工作日。
6.提高服务效率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管理中心)将在其门户网站及时公布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入条件的楼盘信息。符合贷款准入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缴存单位可登陆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开展网上年审工作。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项目。缴存职工可通过网站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贷款余额、近一年缴存、还贷、提取等信息。
7.缩短首次提取还贷时间
(1)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时间从现行一年缩短到六个月。
(2)属商业银行按揭住房贷款的,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时间从现行一年缩短到三个月。
8.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1)租住商品住宅的无房缴存职工,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额度不超过住建部门公布的当年市场房租价格。
(2)租住廉租房或公租房的缴存职工,可凭住建部门出具的租住资格证明及租房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全额支付租金。(据遵义市政府网)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 2018 今日中国财经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