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6 14:58:43 来源:江西政法
失信被执行人欠钱不还,但其名下没房、没车、没存款可供执行怎么办?江西法院有新招——扣划住房公积金!
日前,南昌西湖区法院、萍乡安源区法院、上栗县法院已成功扣划三名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共23万元,并已发放给申请人。
法院到底是如何通过扣划公积金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下面来看这三起真实案例↓↓↓
安源区法院:被执行人公积金账户2万元被扣
2015年7月9日,被告谭某因需要资金周转,经白某绍向原告李某提出借款。李某出于帮助之心,借给被告2万元,被告出具了借条一份,借条约定了借款金额及还款方式,但之后原告多次催讨本金均未果,诉至法院。在法院规定的时限内,被告谭某仍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在屡次上门讨要被拒后,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谭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法律义务。并多次电话传唤被执行人谭某,但谭某都以各种借口逃避执行。
谭某自以为能轻松躲过法院的强制执行,但执行法官了解到谭某所在的单位为其购买了住房公积金,所以立即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查询到有足额的金额可以履行该笔执行款,遂当即对谭某的账户进行控制,并将所欠金额划拨至安源区法院执行账户内。至此,申请人李某与被申请人谭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完毕。
上栗县法院:欠2万元不还,公积金被扣
原告杨某与被告黄某系朋友关系。2020年4月,因被告黄某资金周转困难,经人介绍向原告杨某借款2万元,约定2020年8月付清,到期后分文未还。经多次催讨未果,原告杨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借款2万元。法院判如所请,判决生效后,被告黄某拒不履行,于是杨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告黄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经总对总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后经实地调查,得知黄某系某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有5万多元,执行法官随即到萍乡市公积金中心送达扣划执行裁定书,当即扣划2万元公积金到申请执行人杨某的公积金账户内,至此,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遂顺利执结。
西湖区法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公积金账户19万元
被执行人杜某(已故)生前向某银行贷款40余万元,因未如期偿还借款被某银行诉至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了判决;但判决生效后,杜某一直未履行,于是该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杜某名下财产情况,并对其名下的公积金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因未达到强制提取条件,该笔公积金一直未扣划。
2021年上半年杜某因病死亡,其妻子张某在处理完杜某丧事后发现杜某公积金账户有余额37万余元,遂找到西湖法院执行法官,表示自己因一直在家抚养两个小孩未参加工作,现丈夫突然去世无生活来源又面临两个孩子的抚养压力,希望法院能在处理杜某公积金账户余额时对其家庭实际情况予以考虑,并保障两个孩子的基本学习、生活需要。
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构建和谐法治社会;执行法官一方面安抚张某因丧偶带来的悲痛情绪,开导她积极面对生活;另一方面主动联系申请人某银行。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申请执行人同意在扣划杜某全部公积金余额后预留18万余元,以供张某及其小孩的学习、生活需要。
看到这里,你或许大致了解这个惩治失信被执行人的妙招了!江西法院将继续全方位严查、严控、严惩失信被执行人!
来源:江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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