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4 16:56:40 来源:聚焦建筑
临市房金〔2021〕9号
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服务的
通 告
为向广大缴存职工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建办金〔2020〕53号)相关要求和规定,现就做好临汾市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服务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临汾市缴存职工可通过我中心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名称:临汾公积金)注册成为网上用户,并通过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渠道全程网上办理部分住房公积金业务。目前,我中心网上渠道提供的全程网办业务有:
(一)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
(二)缴存职工手机号码信息修改;
(三)正常退休提取,离职提取,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
(四)尧都区内缴存职工租房提取;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签约、解约业务,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提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二、非临汾市缴存职工,如属地中心未开通相关网办业务,可向我中心下属管理部(分理处)递交《“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相关业务资料(原件及两份复印件),由我中心通过异地受理、代收代办方式进行“跨省通办”,有关业务办理要求根据属地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
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2月8日
(主动公开)
附件
“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有效身份证件
类型
号码
手机号码
个人公积金账号
现单位名称
申请办理事项
缴存地中心名称
申请人声明:
1.授权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地)将本人以上信息及《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传递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授权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地)于接收到《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后为本人办理业务,并将办理结果传递到受理地中心。
本人已知晓并同意以上事宜,承诺上述信息真实有效。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经办部门公章)
备注:本申请表一式二份,受理地中心、缴存地中心各留存一份。
来源:临汾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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