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31 18:07:54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记者 路娇)11月30日,河南省财政厅发布公告,拟组建2022—2024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承销团成员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确定。
《公告》指出,为做好河南省政府债券发行工作,根据财政部和河南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本次组建的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为2022—2024年河南省所有政府债券的承销团。承销团成员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确定。申请加入2022—2024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的机构,应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债券承销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外国银行分行参与承销政府债券,应取得其总行对该事项的特定授权。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或者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0亿元的银行类金融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的券商类金融机构,且机构具有负责债券业务的专职部门,债券投资与风险管理制度健全。
《公告》明确,2022—2024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的组建遵循“尊重意愿、承销优先、控制风险”的原则。河南省财政厅将以《河南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组建及管理办法》为依据,按照机构实力、承销情况等综合评分高低顺序确定承销团成员。上届承销团期限内债券承销总量前三位的银行类承销团成员,自动进入本届承销团,并具有主承销商资格。其余银行类、券商类主承销商依承销团成员申请,从有意愿的机构中按评分顺序确定。
据了解,承销团每届期限三年,期满后,重新组建。承销团成员(含主承销商)按每年度实行退出、增补机制,主承销商和一般承销商根据上一年度考评结果进行调整。
主承销商和承销团一般成员的投标和承销义务约定具体如下:银行类主承销商:最低投标限额为每期债券发行量的15%,最低承销额为每期债券发行量的10%。券商类主承销商:最低投标限额为每期债券发行量的10%,最低承销额为每期债券发行量的2%。承销团一般成员:最低投标限额为每期债券发行量的2%,最低承销额为每期债券发行量的0.5%。单个承销团成员投标额上限无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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