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30 11:01:28 来源:北京嘉善律师事务所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总有很多人会涉及到借贷的事情,有些人选择向亲朋好友借钱,有些人选择向民间借贷机构借钱,但总有的人借了他人的钱而不归还,向其讨要时还一拖再拖。那么,遇到这样的情况,作为债权人该怎么办?北京嘉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办理过许多民间借贷案件,他认为债权人在借贷中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怎样才能要回自己的借款,维护自身利益?下面总结有关借钱不还的几种情况供大家参考。
欠钱不还分两种一种是没钱还不起,另一种是有钱但不还,这两种情况有着本质的差别。
没钱还不起不光是指没有现金存款,还包括名下无可执行的其他财产(主要是指房产、车辆、股票债券等财产),通俗点说就是穷光蛋一个。这种情况我国法律上一般没有有效的方法,只能是等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执行。所以想要避免这种情况只能是在借贷关系发生前预防,采取抵押、担保等方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有钱但不还就和上一种情况截然不同,嘉善律所在这里提醒各位借款人,如果迟迟收不回欠款,可以诉诸法院解决问题。
1、如果一个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原告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司法救济的重要途径,没有强制力保障的判决只是一张废纸,司法的权威得不到体现,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公民的合法权利,是法院必须受理也必须执行的。
2、如果判决生效后,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期间如果债务人仍拒绝还钱,可能就会触犯我国的刑法,要负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情节严重”,司法解释规定了如下五种情形:(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5)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3、对有金钱给付的判决,如果拒不执行,申请人执行人有权要求支付判决书确定的款项外,还可以要求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双倍计算,当然,执行费用也由被执行人支付。
4、如果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被执行人也会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纳入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失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进行信用惩戒。这就意味着,被执行人将无法申请贷款,无法参与招投标,无法申请政府资金等等,在生活和工作上受到极大限制。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法院可以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被执行人将无法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具;不得在星级宾馆、酒楼、酒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不得购置高档商品、大额生活用品、汽车及租赁写字楼办公;不得购买、新建、扩建、装修房屋;不得出外旅游、度假及为家庭成员支出大额费用;不得出国出境;不得对外投资(包括开办公司、购买股票债券等),只能保留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的生活费用,其他均属被执行财产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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