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9 13:00:07 来源:贝壳财经
01 债券南向通9月24日“通车”,境内债市将更活跃
四年前,境内债市打开了一个与境外市场的连接口,债券通“北向通”先行上线。四年间,境外机构持有我国债券规模翻了近4.5倍,显示出很大的热情。

境内机构出境“买买买”也将增加新的渠道。据9月15日央行公告,债券“南向通”将于9月24日上线。内地投资者暂定为央行2020年度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的41家银行类金融机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和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也可以通过“南向通”开展境外债券投资。有外资机构人士表示,这将满足境内投资者多元配置。
“以前一些境外机构,可能会考虑进来(我国境内债市)之后怎么回去,除非是长期投资人,否则可能还会观望。南向通的开通有助于内地债券市场更加活跃,很可能会吸引一些更为活跃的国际投资者。”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对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表示。
北向通上线四年,境外机构持有我国债券规模翻了近4.5倍
“债券通”是我国内地债市连接香港债市的一个重要基础设施。2017年7月,“北向通”先行上线,即香港及其他国家与地区的境外投资者(下称“境外投资者”)经由香港与内地基础设施机构之间在交易、托管、结算等方面互联互通的机制安排,投资于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
“北向通”开通四年来,全球投资者争相购买中国内地债券。根据央行9月15日公布的数据,“北向通”开通前,境外投资者持有我国债券约为8500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这一规模已经达到3.8万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速超过40%。据此计算,投资规模四年间翻了近4.5倍。
其中,“北向通”的境外投资者持债规模约1.1万亿元人民币,四年来累计成交量为12.3万亿元人民币。全球前100家大资产管理机构中,已有78家参与进来。
鲁政委接受贝壳财经记者采访时提到另一组数据,外资现在持有的中国国债占比大概已达到市场存量的10%,增量部分中,外资占比更高。“如果把这一类外资都看成一类机构的话,它们现在是除中国的银行外,第二大国债投资人,比保险公司还要多。从这个意义上说,外资对于中国内地债券市场的进入,其实是趋势性、长期性的。”鲁政委表示。
此前有外资银行人士也公开表示,与发达市场相比,巨大的收益率溢价和对全球趋势的低相关性,使中国内地债券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受青睐。
当前人民币汇率总体稳定,推出“南向通”有助于市场活跃度提升
为何在此时开通“南向通”?
央行表示,一是有利于完善我国债券市场双向开放的制度安排,进一步拓展了国内投资者在国际金融市场配置资产的空间;二是有利于巩固香港连接内地与世界市场的桥头堡与枢纽地位,助力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维护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鲁政委分析称,这次“南向通”上线选在人民币汇率总体相对稳定的时候推出,有助于市场的平稳。也并不会因为“南向通”上线,投资中国境内的债就会减少,反而可能会进一步增加。以前一些机构会考虑进入我国境内债市之后怎么回去,除非是长期投资人,否则可能会观望。这时“南向通”的开通反倒有助于中国内地债券市场变得更加活跃,很可能还会吸引一些更为活跃的国际投资人,也有助于在岸和离岸的人民币利率衍生品的发展,因为既要交易,同时也有对冲需求。
他进一步表示,“南向通”上线还会提高人民币的国际使用度。“债券、外汇等都属于现货或称为基础金融产品市场,它的规模相对于衍生品来说都较小,衍生品交易的名义本金规模会非常大,很可能是现货市场的数倍甚至数10倍之多,从这个意义上说也有助于极大地提高人民币交易或者在国际中的使用水平,对于提升人民币在国际金融市场的地位也很重要。”鲁政委说道。
每日额度为200亿元等值人民币,满足境内投资者更多元的配置需求
与股市“沪港通”等不同的是,债券“南向通”未与“北向通”同步开通。
在2017年“北向通”上线时,央行曾解释过,这个路径设计一定程度上也是出于对“债券通”风险防范的考虑,引入的境外投资者与已有可直接入市的投资者范围相同,资金大进大出的风险相对较低。
“南向通”如何管理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央行表示,“南向通”通过在交易、托管、结算、汇兑等各个环节的设计,实现资金闭环管理,并通过交易托管数据报告等方式,强化穿透式监管与监测。
额度管理方面,根据《通知》,“南向通”跨境资金净流出额上限不超过年度总额度和每日额度。目前,“南向通”年度总额度为5000亿元等值人民币,每日额度为200亿元等值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对“南向通”年度总额度和每日额度进行调整。
鲁政委表示,理论上在香港可以投资任何国家的金融产品,所以“南向通”对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也是一个强有力支持。很多中资机构其实对香港环境也很熟悉,几乎主流的中资机构在香港都有分支机构,所以对于中资机构来说也是一个机会,帮助大家通过南向投资来熟悉国际金融市场的规则,并且满足更多元的资产配置需求,这是境内机构去境外投资的一大动力。
花旗中国发言人也表示,债券通“北向通”开展四年以来卓有成效,有效推动外资加速进入中国债市。“南向通”相关政策的出台有利于完善中国债券市场双向开放的制度安排,满足境内投资者多元配置的需求。
02央行:南向通将于9月24日上线,
年度总额度为5000亿
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开展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的通知》。通知表示,为规范开展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以下简称“南向通”),便利境内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境内投资者)有序配置全球债券,推动我国债券市场稳步实现高水平双向开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南向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南向通”,是指境内投资者经由内地与香港相关基础服务机构在债券交易、托管、结算等方面互联互通的机制安排,投资香港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债券。
本通知所称基础服务机构,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认可,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债券登记、存管、托管、交易、结算、清算等基础性服务的机构,包括内地与香港两地的债券市场基础设施机构和托管清算银行。
二、“南向通”遵循内地与香港现行法律法规,相关交易结算活动遵守交易结算发生地的监管规定及业务规则。本通知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境内投资者可通过“南向通”开展债券投资,标的债券为境外发行并在香港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所有券种。交易对手暂定为香港金融管理局指定的做市商。
境内投资者范围暂定为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部分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和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也可通过“南向通”开展境外债券投资。
四、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境内电子交易平台可与境外交易平台建立连接,为“南向通”提供交易服务。
五、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境内债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在经香港金融管理局认可的香港地区债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名义持有人账户,用于记载代境内投资者名义持有的全部债券余额。
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境内托管清算银行,应与香港债券登记结算机构或香港托管银行建立连接,为境内投资者提供债券托管结算等服务。
六、境内投资者可以自主选择通过境内债券登记结算机构或境内托管清算银行托管其债券资产。
选择境内债券登记结算机构托管债券的境内投资者,应通过境内电子交易平台与交易对手达成交易,并通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办理债券交易的资金支付。
七、境内投资者可通过“南向通”参与境外债券的发行认购。内地与香港相关基础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安排,做好衔接。
八、境内投资者可使用人民币或外汇参与“南向通”,相关资金只可用于债券投资。
境内投资者不得通过“南向通”非法套汇。使用人民币投资外币债券的境内投资者,可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办理外汇资金兑换和外汇风险对冲业务,投资的债券到期或卖出后境内投资者不再继续投资的,相关资金应汇回境内并兑换回人民币。
九、“南向通”跨境资金净流出额上限不超过年度总额度和每日额度。目前,“南向通”年度总额度为5000亿元等值人民币,每日额度为200亿元等值人民币。
十、内地与香港相关基础服务机构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记录境内外投资者的债券交易、托管、结算等明细数据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应建立健全“南向通”运行监测机制,并及时、准确掌握“南向通”额度使用情况。内地与香港相关基础服务机构、境内外投资者应按照交易报告制度有关要求,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报送相关数据信息。内地相关基础服务机构和境内投资者应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有关规定履行国际收支申报义务。
十一、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境内投资者参与“南向通”进行监督管理,并会同香港金融管理局持续健全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的监管合作安排,共同维护境内外投资者跨境投资的合法权益。
十二、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外汇管理部门依法对境内投资者开展“南向通”业务的资金汇兑、资金汇出汇入、信息报送等进行监督管理,防范境内投资者通过“南向通”进行违法违规活动。
十三、内地相关基础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本通知制定“南向通”相关业务细则或操作规程,报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后实施。
十四、本通知自2021年9月2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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