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7 19:55:11 来源:财经文化评论
#建行取消30亿美元区块链债券发行#
备受瞩目的中国建设银行纳闽分行发行30亿元美元的区块链债券从宣布发行到寿终正寝不过仅仅15天的时间,就已经被中国建设银行纳闽分行最终宣布撤回。我国首次海外数字债券还没有出生就胎死腹中,但整个过程仍然耐人寻味。
11月23日马来西亚交易所FUSANG Exchange宣布,中国建设银行纳闽分行已决定撤回数字债券上市,并已将此次暂停上市通知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FUSANG Exchange行政总裁Henry Chong称,目前发行方并未给出停牌理由。
到目前为止,所有的官方媒体和相关各方都没有给出停止发行的原因,但从各种迹象上看,可能与比特币等加密货币有关。
建行纳闽分行发行30亿美元区块链债券引发市场的关注,其首支数字债券接受比特币买卖被称为中资机构破天荒的创举,
11月11日,FUSANG Exchange发布新闻称,建行纳闽分行将牵头发行一只计划总额30亿美元的数字债券,该笔数字债券是第一只在公开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数字债券,个人投资者可直接购买。这支数字债券由建设银行马来西亚纳闽分行与香港Fusang Group合作推出,发行价99.7970美元,每季度展期一次,利率以伦敦银行同业拆息(Libor)再上扬50个基点计算即大约0.75%,募资总额不超过30亿美元。
这只数字债券的发布有两大观察点:一是这是中国建设银行在马来西亚发行的首支基于以太坊区块链技术的数字债券,是国内银行首家利用数字代币发行美元债券;二是这支数字债券第一次允许全球投资人以美元或比特币进行申购买卖。
这两大特点即是这支债券的最大卖点,同时也可能成为停止发行的槽点。
可以用比特币进行申购买卖可能成为这支债券前途未卜的重要原因。因为可以用比特币购买是曾经市场上最让人关注的地方。
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明确了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2014年4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于发表公告表示,即日起不得使用建行账户用于比特币、莱特币等的交易资金充值及提现、购买及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等活动,不得通过我行账户划转相关交易资金。
如今在建设银行纳闽分行发行30亿美元区块链债券公布之后,面对关于比特币可以购买债券的疑问,建行纳闽分行于11月12日发公告回应,申明其不是债券的发行人,只是牵头安排人。还特别强调,不接受任何银行交易中使用包括比特币在内的加密货币。
建设银行数字债券发行备受关注,未来到底加密货币能否参与债券购买和投资仍然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建设银行纳闽分行发行的数字债券,从公告发行到撤回仅过了11天,。并已经开始归还所有投资者的资金。
纳闽(Labuan)是位于马来西亚东部的离岸金融中心,马来西亚政府并于1990年宣布成立纳闽国际商业金融中心。Fusang Exchang交易所是亚洲第一家全面运作的证券交易所,允许公司通过数字IPO进行公开发行,并支持数字证券和加密货币的交易。可见在这家证券交易所发行数字债券并允许加密货币购买交易是没有问题的,存在的问题只是我们发行主体对加密货币的认识和接受程度而已。
此次发行的这只数字债券是以ERC20代币形式在以太坊上发行,代币面值100美元,代币在交易所Fusang Exchange上市。借助于区块链技术,除美国和中国纳税居民以及伊朗和朝鲜个人和实体之外的一切个人和机构投资者都可以用美元和比特币买卖该债券,最小交易单位为一个ERC20代币,换算为100美元。
实际上,建设银行此次发行的区块链债券本质上并不直接用过比特币交易。无论用户使用美元还是比特币购买此债券时,都不是以比特币进行直接结算, FUSANG交易所先把投资者的比特币转换为美元再购买债券代币。即便如此,如果建设银行此次发行的债券可以使用比特币购买,无疑是等于变相默认了比特币具有货币属性和允许比特币进行市场交易。境内银行在境外推出允许使用比特币购买的债券,将成为比特币交易的一种打擦边球的行为。
区块链债券已有多次尝试,在证券交易方面潜力巨大。发行基于区块链的数字债券,对区块链行业、金融行业具有积极并且重大意义。这次建行首开区块链债券并通过ERC-20协议在以太坊区块链上发行,无疑是区块链技术与传统证券代币化的一次结合,是区块链技术赋能传统金融的一次新尝试,但在加密货币的使用和未来上仍然具有很多值得关注和探讨的问题。(麒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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