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6 19:53:39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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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财政部网站显示,财政部近期印发了《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强调,地方财政部门要保障专项债券还本付息,防范专项债券偿付风险。
这是近期财政部第二次提及地方专项债的偿付风险问题。今年11月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及,地方财政部门应当强化专项债券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对专项债券项目“借、用、管、还”实行逐笔监控,确保到期偿债、严防偿付风险。
财政部在《管理办法》中强调,地方财政部门应当切实履行偿债责任,及时支付债券本息,维护政府信誉。加强专项债券项目跟踪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收益与融资规模相平衡的有关要求,保障债券还本付息,防范专项债券偿付风险。
中国地方政府债券包括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一般债券是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专项债券是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地方一般债券纳入赤字,地方专项债券则不纳入赤字。
近年来,地方政府融资“开前门”力度不断加大,专项债券不断扩容。2015年至2019年,全国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额度分别为0.1万亿元、0.4万亿元、0.8万亿元、1.35万亿元和2.15万亿元。
2020年,全国人大批准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4.73万亿元,其中一般债券9800亿元,专项债券3.75万亿元。今年的专项债额度比上年增加1.6万亿元。
财政部预算司一级巡视员王克冰日前表示,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对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为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目前财政部已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优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投向、严格新增专项债券使用负面清单、允许地方依法合规调整债券用途、加快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加大专项债券信息公开力度等。
据介绍,财政部赋予了地方一定自主权,对短期内难以实施的项目,允许省级政府及时按程序调整用途,优先用于“两新一重”、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卫生设施建设等领域符合条件的项目。
本次出台的《管理办法》还强调,地方财政部门应当在国务院批准的分地区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新增债券、再融资债券、置换债券发行规模不得超过财政部下达的当年本地区对应类别的债券限额或发行规模上限。
《管理办法》还强调,地方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现场管理,确保在发行定价过程中,不得有违反公平竞争、进行利益输送、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其他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而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应当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券的监督检查,规范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资金使用和偿还等行为。
责任编辑:陈凌瑶
校对: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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