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6 10:02:32 来源:投资认知
8月1日起,上交所关于可转债的各项新规将正式施行。内容主要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可转债交易机制优化相关市场接口的通知》等文件。为方便理解,我整理了一些大家比较关心的内容。
一、沪市可转债手续费上调,沪市交易经手费由原来的百万分之一双向,上调为十万分之4双向。调整后和深市交易经手费一样了。
从比例上来看上调幅度较大,实际效果上可转债的交易成本还是比股票交易成本低得多。
二、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的首个交易日涨幅比例为57.3%、跌幅比例为43.3%。上市首个交易日后,涨跌幅比例为20%。
实行涨跌幅限制后,以前的脉冲式炒作行不通了,加上可转债T 0的规则,封板难度指数级增加。
三、临停规则更新,沪深两市的停牌规则统一为:①盘中成交价格较发行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者超过20%的,临时停牌持续时间为30分钟;②盘中成交价格较发行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者超过30%的,临时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7。盘中临时停牌具体时间以本所公告为准,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
沪市向深市看齐,首日炒新难度加大,中签投资者可适时卖出。
四、沪市可转债计量单位由1手(10张)改为1张。
原来卡着点买股配债的1手党可能玩不转了。
五、引入股票的龙虎榜机制,上市首日公布买入、卖出前5名数据,上市后达到规定的条件的,也会披露相关数据。
信息披露越透明,炒作资金(游资、庄家)的操作难度将越来越大。
六、强赎规则修改。满足赎回条件的转债,当日需开董事会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并在后一交易日开市前公布。如不赎回,未来3个月内不得再行使赎回权,并且应公布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6个月的减持计划。
强制赎回不再吊胃口,上市公司赎回意愿加强,有强赎预期的转债溢价将迅速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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