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5 16:55:28 来源:枫美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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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美国移民局对于 EB-5 资金须处于“风险投资”状态的要求,以及投资人获得移民签证的时间之间的关系,“再投资”正在成为 EB-5 行业中越来越热门的话题。我们将通过本系列由浅入深,一步步带您了解再投资的方方面面。
我是否需要再投资?很多投资人初次听见再投资时,首先的疑问是:我是否需要额外追加投资?其实,“再投资”是对英文 “Redeployment” 一词的粗略翻译,这里并不需要投资人拿出更多的资金来追加投资,而是对已经收回的原有投资款的“再次部署”。理解了这一点之后,让我们来看下为什么原有的投资款需要被再部署 /再投资?
美国移民局于 2017 年 6 月 14 日修订的《政策指南》中阐明了维持期内投资款仍须置于“风险投资”状态下的要求。
根据目前美国移民局的政策,每位 EB-5 投资人在两年的有条件居留期(即“维持期”,Sustainment period)内,都须将其投资款维持在“风险投资”状态。维持期,即两年有条件绿卡的持有阶段,维持期的开始和结束时间皆标明在投资人首次登陆美国后获得的有条件绿卡上(如下图)。换句话说,如果一个 EB-5 项目在投资人完成各自的维持期之前就给区域中心还款,则区域中心有必要进行再投资,以保持投资人的资金仍然处于“风险投资”状态,这也是投资人在 I-829 阶段成功获得永久绿卡的必要条件之一。
有条件绿卡上标明了维持期的开始和结束时间
我怎样进行再投资?由于每年发放的 EB-5 签证数量有限,并且有国家配额的限制,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需要等待比较长的时间获得绿卡,进而完成 2 年的条件绿卡期 /维持期。然而,成功的 EB-5 项目,一般在初始投资期內就能及时还款,时间较短,所以,在目前的政策环境下,大多数申请人将可能面临再投资的情况。那怎样的再投资是符合美国移民局的要求的呢?
美国移民局在 2017 年 6 月公布的政策指南里对再投资提出了基本的要求和条件,但是并没有在指南中分享更多的细节,所以我们结合行业中众多律所的专业分析,总结了以下几点供大家参考:
再投资的项目类型需要在初始投资时建立的新商业企业的经营范围内,比如初始投资项目是商业地产,则再投资项目也须是商业地产;再投资必须在商业上合理的时间期限内完成,普遍认为是 6 个月左右,譬如项目 A 于 2020 /6 /1 号还款给区域中心/基金,则区域中心须在 2020 /12 /1 号之前完成该笔再投资;再投资也需要处于“风险投资”状态,但是相较于初始投资,要求略低;不过,如国债这一类有联邦政府担保还款的债券,由于未能充分证明“风险投资”状态,不推荐作为再投资途径,除非移民局在未来明确表态可以接受此类证券的购置;如果初始投资已经创造足额就业,则对再投资没有创造就业的要求。我何时收回投资款?何时能够合规地收回投资款并且不影响永久绿卡的最终审批,一直是投资人关注的重点。同样在 2017 年 6 月的最新政策指南中,美国移民局更清晰地表明,投资人在完成她 /他的 2 年维持期后,即有资格获得其投资款的返还。这是第一次移民局清晰地规定了合规的还款时间,投资人不需要再等到 I-829 的审核结果即符合了还款条件,考虑到目前 I-829 本身审批较慢,这是一个重大利好!
EB-5 行业在过去的几年里由于申请人数的大幅增加发生了很大变化,它的复杂多变正在持续考验着参与者的经验、专业能力和应变能力,我们将时时关注并与您及时分享相关动态。下一篇,我们将向您介绍 EB5 Capital 保守、灵活且资金流动性极强的再投资策略,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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