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8 12:59:48 来源: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2019年6月19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MTN371号),载明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详见临2019-019公告、临2019-031公告)。
2019 年7月19日、 22 日,公司发行了 2019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9吉视传媒MTN001,债券代码: 101900975),本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期限 3 年,每张面值 100 元,票面利率为 4.58%,募集资金10亿元已于 2019 年7月23日到帐。
本期中期票据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上刊登。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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