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7 15:58:18 来源: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4月7日电 牧原股份7日晚公告称,董事长秦英林先生于2022年2月17日卖出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构成短线交易。产生收益8688.81万元,已全数上缴公司。
董事长短线交易可转债
牧原股份指出,秦英林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金额为8688.81万元,收益金额的计算方法为:卖出成交金额-买入成交金额-手续费=666358760.00-579442400.00-28275.71 =86888084.29元。秦英林先生已将收益金额全数上缴公司。
牧原股份同时公告称,高级管理人员徐绍涛将短线交易禁止交易的时间范围记错,于2022年2月15日卖出了公司可转债。产生的收益金额为6.92万元,也已全数上缴公司。
牧原股份表示,上述行为发生后,秦英林和徐绍涛主动向公司说明相关情况并向公司上缴本次交易的收益,同时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则。秦英林和徐绍涛对本次行为导致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对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恳的道歉,后续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称误解相关规定
牧原股份表示,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2月25日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下称“《通知》”)中规定“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买入(含申购)、卖出行为均发生在《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施行以后的情形,纳入短线交易规制范围。”
牧原股份指出,公司及相关债券持有人在实施可转债减持交易前对《通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解读,理解为:牧原转债发行首日、申购日、原股东优先配售缴款日、存续期起始日、计息起始日均为2021年8月16日,债券持有人自2021年8月16日已经取得可转债相关权利。自2021年8月16日起推算6个月,即2021年8月16日至2022年2月15日为短线交易禁止期间,因此2022年2月16日(含当日)后卖出可转债不构成前述法规中所称短线交易。
牧原股份表示,基于上述判断,秦英林于2022年2月17日通过大宗交易卖出牧原转债。秦英林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另据证券时报报道,牧原股份,相关负责人称,董事长减持可转债主要是基于资金规划的通盘考虑,行业低谷期增加现金储备,以降低负债水平,提升抗风险能力。此番对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短线交易,交易所获收益均已上交公司。
2021年净利预降超七成
中新经纬注意到,1月19日,牧原股份公告称,预计2021年营业收入770亿-800亿元,上年同期为562.7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亿-80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0.86%-76.32%。
牧原股份当时解释称,报告期内公司生猪出栏量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但由于国内生猪产能逐渐恢复,2021年生猪价格较去年同期明显下降,导致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明显下降。
4月6日晚间,牧原股份披露《2022年3月份生猪销售简报》,2022年3月份,公司销售生猪598.6万头(其中仔猪销售52.7万头),销售收入74.32亿元;2021年同期分别为283.3万头,70.58亿元。
牧原股份提示,生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未来生猪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下滑,仍然可能造成公司的业绩下滑。
Wind数据显示,截至4月7日收盘,牧原股份跌3.46%报54.11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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