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6 12:00:48 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据5月27日中国社会科学网报道,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作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重要基础力量的中小企业2020年初遭遇“寒流”。在后疫情时代,如何推动中小企业持续创新发展,成为了今年两会最为关注的议题之一。
围绕如何加强金融支持,助力湖北中小企业复工复产,记者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研究所所长刘惠好。
中国社会科学网:请您简要介绍下,疫后湖北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面临哪些问题?
刘惠好:一方面,是企业金融需求有所下降。因湖北省复工晚于其他省份,湖北省内企业部分市场份额被抢占,加之受疫情影响国内外需求萎缩,部分企业订单明显下滑,面临“复工难复产、复产难达产”的困境。企业融资多用于维系自身现金流,还本付息能力减弱,整体缺乏增产扩产动能,贷款意愿和能力均不足,市场总体信贷需求较为疲软。
另一方面,贷款整体不良率略有上升。3月末,湖北省不良贷款率较年初上升0.06%,其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较年初上升0.14%。目前,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不下调贷款风险分类的措施,也可能导致不良风险暴露延后。受疫情影响,地方政府收入下滑,将对未来不良资产处置产生负面影响,尤其是地方法人银行不良处置较依赖地方政府支持,其资产质量和后续处置受影响程度更大。
中国社会科学网:请结合您的研究谈谈相关建议。
刘惠好:我建议,其一,加强融资金支持。减免湖北地区因疫情影响出现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应付利息,特许湖北BBB级及以上法人金融机构发行永续债,适当放宽对相关银行、保险等机构购买湖北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永续债、二级资本债的要求,支持湖北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补充资本100亿元以上。定向降低湖北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1—2个百分点,释放资金定向全额购买湖北地方专项债,利率比目前专项债票面利率(3%—3.5%)降低100个基点。
其二,加强金融政策支持。将湖北地区企业到期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时间进一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将湖北地区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由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调增至12个月,期间继续执行原合同条款,适当降低延期期间贷款利率或者免息。对湖北地区不良贷款容忍度在现行水平3%基础上再提高2个百分点,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不良贷款、形成损失的,银行机构加大自主核销力度,应核尽核,不因不良贷款率升高而下调监管评级。特许湖北银行、汉口银行、武汉农商行开展对高成长性科技中小微企业发放3—5年期可转换贷款试点,每家银行全年发放可转换贷款额度控制在20亿以内。
其三,加强企业上市支持。证监会进一步明确对湖北地区相关企业首次公开募股、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优先安排审理”和再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的具体实施规则,加快审核速度。在考量相关业绩指标时,将疫情影响数作为非经常性影响因素予以剔除。证监会支持长江证券、天风证券参与设立“长江经济带主题公募基金”,基金直接对接湖北企业融资需求;支持长江证券、天风证券发行100亿元、70亿元金融债券,补充流动性。证监会引导全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湖北大健康、大消费、科技及环保等企业。
其四,加强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支持。银保监会支持在武汉市设立光谷科技银行,为科技中小企业提供产融结合的金融服务;支持湖北设立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银保监会、人民银行支持湖北省联社改制为省级农商银行,允许地方国有企业、融资平台和行业互助基金阶段性入股县市农商银行;银保监会支持省联社牵头组建设立金融资产公司,处置农商行不良资产。支持湖北银行、武汉农商行等湖北法人银行机构申设理财子公司。证监会支持将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纳入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名单,支持湖北开展股权众筹融资业务先行先试。
附:原文报道链接5月27日中国社会科学网报道 加强金融支持 助力湖北中小企业复工复产——访全国政协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研究所所长刘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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