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3 17:56:12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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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泰转债中签号查询 康泰生物300601可转债中签号公布时间 南方财富网为大家介绍康泰转债中签号,具体如下:
发行状况债券代码123008债券简称康泰转债 申购代码370601申购简称康泰发债 原股东配售认购代码380601原股东配售认购简称康泰配债 原股东股权登记日2018-01-31原股东每股配售额(元/股)0.8453 正股代码300601正股简称康泰生物 发行价格(元)100.00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亿元)3.56 申购日期2018-02-01周四申购上限(万元)100 发行对象(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31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发行类型交易所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交易所系统网上向原A股无限售股东优先配售 债券转换信息正股价(元)45.64正股市净率19.33 债券现价(元)100.00转股价(元)47.01 转股价值97.09溢价率3.00% 回售触发价-强赎触发价- 转股开始日2018年08月07日转股结束日2024年02月01日 债券信息发行价格(元)100.00债券发行总额(亿)3.56 债券年度2018债券期限(年)6 信用级别AA-评级机构- 上市日-退市日- 起息日2018-02-01止息日2024-01-31 到期日2024-02-01每年付息日02-01 利率说明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申购状况申购日期2018-02-01周四中签号公布日期2018-02-05周一 上市日期-网上发行中签率(%)- 筹资用途序号项目名称计划投资总额(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研发生产楼建设项目32017.0027000.00 2预填充灌装车间建设项目10213.008600.00 重要日期序号日期安排 12018-01-30至2018-02-07债券承销期 22018-01-31网上路演推荐日 32018-01-31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42018-02-01网上申购配号日 52018-02-02网上中签率确定日 62018-02-02网上摇号抽签日 72018-02-05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日 可转债重要条款回售条款(1)有条件回售条款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2)附加回售条款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赎回条款(1)到期赎回条款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06%(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2)有条件赎回条款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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