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2 10:02:50 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1-037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下午2:0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6日以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刘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39)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对公司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三、 备查文件
1、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1-038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下午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艳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审核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1-040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变更概述
(一) 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 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2、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 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计量,并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符合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承租业务,继续按现有模式将租金计入支出;对其他承租业务,则按照新租赁准则规定,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计提折旧和利息。
公司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同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1-039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朝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合并利润表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1、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
2、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2月2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3286),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3、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2月10日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3286号)。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通知书》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刊登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的《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4、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月14日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债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根据告知函的要求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告知函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债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5、2021年2月1日,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审委2021年第17次工作会议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6、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3号),核准批复之日为 2021年2月9日。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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