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2 15:57:19 来源:证券日报
公司代码:600438 公司简称:通威股份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谢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雷交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7年12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万元(含),债权期限为6年,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2018年10月27日,公司取得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30号),2019年3月18日完成可转债发行,并于2019年4月10日在上交所挂牌上市。该可转债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19年9月23日至2025年3月17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2.44元/股,201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转股价调整为12.28元/股。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公司股票自2020年1月14日至2020年3月3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通威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5.96元/股),已触发“通威转债”的赎回条款。
2020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通威转债”的议案》,批准公司行使“通威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通威转债”全部赎回。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0年3月16日)收市后,“通威转债”面值余额为人民币20,647,000元,占“通威转债”发行总额人民币5,000,000,000元的0.41%。2020年3月17日,公司对上述“通威转债”余额进行了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收市后,累计面值人民币4,979,353,000元“通威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占“通威转债”发行总额的99.59%;累计转股数量为405,483,464股,占“通威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44%,转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量由3,882,372,220股变更为4,287,855,684股。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512.03亿元,总负债为285.29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5.72%。
2、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于2018年1月5日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8年5月7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云信-弘瑞2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已完成标的股票购买。信托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买入公司股票77,703,94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0%,成交总金额合计为89,797.94万元,成交均价为11.56元/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股票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2018年5月8日-2019年5月7日。
根据员工持股计设立目的,为分期兑现员工持股计划收益,及时达到激励效果,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于报告期内,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4,703,819股,本次减持完成后员工持股计划仍持有公司股份23,000,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
3、绿色债券
2019年8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本次拟发行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30亿(含),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固定利率,每年付息一次,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15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2019年9月2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2020年1月,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通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0]147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根据无异议函,公司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公司本次绿色债券的发行由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销,该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2020年1月22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择机启动绿色债券发行工作。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毅
日期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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