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09 10:02:56 来源:澎湃新闻
2019年12月起,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完善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将“国债”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与原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合并为“政府债券”指标。指标数值为托管机构的托管面值。当月新增额历史数据追溯到2017年1月。
1月16日,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阮健弘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社会融资规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统计指标,从2011年公布以来,比较好地反映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社会融资规模这一统计指标大体分为两类,一部分是信用类,如贷款、委托贷款、债券、承兑汇票等,另一部分是权益类的股票融资。2011年发布指标来,央行一直在根据经济金融发展的状况,适时完善统计口径,更好的反映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阮健弘表示,在全面的评估和系统性研究的基础上,2018年央行将资产支持证券、贷款核销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相继纳入了社会融资规模,在这过程中也对是否需要把全部债券都纳入社会融资做了充分的研究和专家论证。
“从国际经验和我们的统计实践,包括指标的稳定性方面来看,应该说当前把全部的政府债券都纳入社会融资规模,这个条件就是比较成熟了。”阮健弘表示。
阮健弘同时表示,这一调整除了统计实践外,也有利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这个指标现在既能反映货币政策,也能反映财政政策,出于配合需要,客观上也需要一个指标能够综合的反映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能够影响的信用总量的规模,其中发行政府债券是财政政策的主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把政府债券纳入社会融资规模,可以更好的支持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调。”阮健弘表示。
谈及口径修订后社会融资规模数据的稳定性,阮健弘表示,把国债和地方政府一般债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以后,总体保持了稳定,2019年末社会融资存量是251.31万亿元,政府债券余额是37.73万亿元,规模占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比重是15%,完善后的社会融资规模同比增长是10.7%,10.7%比完善前要增速上要低0.1个百分点。
“未来央行会根据全社会金融活动发展情况,继续关注大家对社会融资规模指标的评论,而且我们也要评估各种发展对这个指标的影响,未来可能还是有一些事实的完善,使金融统计目标更好的反映金融活动的变化。”阮健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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