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9 17:55:39 来源:大倪找房
4月11日起,限购政策由费苏州户口,购房需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连续缴纳2年社保或个税,调整为过去3年内累计缴纳24个月社保或个税!并且,外地人卖掉在苏州的房子,2年内再买1套房,无需社保或税单!
苏州二手房限售期由5年变为3年!市区6区全部执行!
1、购房条件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区、昆山市、太仓市范围内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市范围内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2年4月11日起实施)
相城区自2018年11月19日起,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购房者除2年社保或纳税之外,还需要积分满600分才可购房。
根据《相城区人才安居乐业实施意见(试行)》,以下情况不限购:
1、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有在相城区有工作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在相城缴纳满3个月的社保或个税或公积金等不受限购限制。
2、市级以上颁发的落户人才,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3、相城区政府认定的f类企业员工、通过公司可以申请购房资格,目前有35家,后期可能有新增。
4、在相城区缴纳个税5万以上(近一年)不受学历等限制。
2、限购套数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最多可购买3套房
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最多可购买1套房
3、限购区域
限购区域:姑苏区、相城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吴江、吴中区、太仓、昆山
不限购区域:常熟、张家港
4、社保个税缴纳范围
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包括苏州市区(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苏州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及昆山、太仓、常熟、张家港等四市范围。
限售政策
1、新房
取得不动产证起3年内不得转让。
2、二手房
取得不动产证起3年内不得转让。
3、限售区域
限售区域:苏州市区(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张家港(张家港限售2年)
不限售区域:昆山、常熟、太仓
苏州市人才优购房政策
(人才房涉及购房资格认定,具体变动可以继续关注我们,给大家带来最新情况)
园区
1.到申请之日为止,要满足苏州购房资格,并最购房前最一年内在园区就业、创业且在园区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
2.苏州大市范围无自有住房既包括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吴江区等6个城区,也包括张家港、太仓、常熟、昆山等4个县级市内无自有住房。无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动迁安置房和农村宅基地等。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园区人才办认定的其他高层次紧缺人才。
高新区
1、在新区就业、创业,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年及以上;
2、个人及家庭在苏州无房;
3、一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
4、离婚或房产转移后满两年方可申请;
5、本科以及以上学历人才;
6、一个人或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优购房政策;
相城区
本人及其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有关人才,符合一定条件可享受优惠优先购房政策。
人才优惠购房:可分别享受2000、1500、1200、1000、800、600元/平方米的购房优惠减免。
吴江区
人才本人及其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人才在本办法实施后,将家庭拥有的住房转移至原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造成无自有住房的,自该住房不动产转移登记满两年后方可申请优购房资格。
吴中区
1、在开发区创办企业或各类企业任职,工作满2年(以开发区社保为准),且个人及家庭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和购房记录的相关人才
2、人才符合以下类别:
(1)一类人才:落户开发区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或称“院士”);
(2)二类人才:落户开发区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省“双创人才”(含省“双创团队”核心成员)省“333程”一、二层次培养对象,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含姑苏重大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区域重点产业领军人才);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3)三类人才:落户开发区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学者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开发区自主申报并入选的东吴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含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开发区顶尖团队“引领计划”核心成员;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限贷政策
苏州限贷政策严格按照“认房又认贷”执行,
1、首套住房
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二套住房
有房无贷或是有贷无房:最低首付款比例50%;(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
有房有贷:最低首付款比例80%;(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
3、第三套住房
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公积金贷款政策
2021年6月11日起,在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异地公积金)符合苏州市购房条件可以在苏州贷款买房!
适用范围是:
异地贷款,是指在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苏州市购房条件的职工,在苏州市购买自住住房时,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证明,向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条件:
职工办理异地贷款时,
一是要符合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
二是需满足职工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规定。
落户政策
新政明确,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落户:
1.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
3.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个人申请落户
园区:https://www.siphrd.com/
高新区:http://www.sndhr.com/aspx/ggfw/ggfw_sy
姑苏区:http://gccrc.gusu.gov.cn/yzs/index.html
相城区:http://www.szxchr.com/a
吴中区:http://www.dwrc.com.cn/web/
吴江区:http://www.rcxxt.net/
个人落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人事(职工)档案
2、人才引进落户登记(备案)表
3、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证明
4、户籍证明
5、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6、婚姻证明
7、子女随迁证明(如果有的话)
8、引进现役军官配偶(如果有的话)
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积分标准(2022)
积分管理总积分=基础分 附加分 扣减分。
投靠落户
一、子女投靠
1、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未成年人;
2、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父母双亡的未婚人员;
3、父母均为现役军人,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4、符合收养条件、手续完备的被收养人,其收养人为市区户籍的;
(符合1~3条的向公安部门申请;符合第4条的向民政部门申请)
二、老人投靠
1、子女死亡且没有其他子女,已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2、男性超过60周岁或者女性超过50周岁,其子女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迁入后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市区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生活保障水平不低于苏州市最低标准的人员;
3、子女为现役军人,且军人的配偶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4、子女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且军人的子女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符合1~4条的向公安部门申请)
三、夫妻投靠
1、配偶为现役军人,军人的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及其未婚子女;
2、配偶为市区家庭户口,且配偶或者配偶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符合1~2条的向公安部门申请)
四、其他类型投靠入户
另外还有投资落户。
在本区或苏州市其他区个人投资实收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并合法经营3年以上,或近3年累计纳税人民币20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并在本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允许其本人、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及其未婚子女迁入,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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