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8 18:53:38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王媛媛)2022年5月至12月期间,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还款的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只要在今年年底前成功还款,将不作逾期处理。
6月9日,记者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精神,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作用,帮助受疫情影响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解决困难、缓解压力,该中心多举措落实多项住房公积金政策,切实维护缴存职工权益。
2022年5月至12月期间,受疫情影响的借款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产生的逾期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即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可向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为2022年5月至12月。缓缴期结束后企业应及时补缴。缓缴期间,不对企业作欠缴处理,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缓缴期间视同正常缴存。
自6月1日起,租房提取额度上限上浮30%,由原来每月1500元提高至1950元。符合条件的职工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
三项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为止,支持政策到期后恢复原有政策。
目前,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完善“互联网 政务服务”模式,推行审批服务“就近办、简约办、网上办”。缴存职工下载“手机公积金”App,可在手机客户端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业务办理进度。退休提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房租提取、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本、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贷款结清证明等业务可在线上直接办理。市民在办理业务前可先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咨询并可通过线上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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