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8 17:55:38 来源:善世服务外包
年中到了,按照惯例,7月1日各地将执行新一轮的住房公积金调整政策。全国多地纷纷“亮”出新一轮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据统计,截至6月27日,全国已经有广州、深圳、佛山、汕头、济南、石家庄、桂林、青岛、泉州、昆明等31个城市发布了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方案。
一、广东
1、广州
依据: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2年度(自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如下:
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1年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执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2300元),不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6072元。
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继续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低于5%,不高于12%,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此区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取整数值)。
2、深圳
依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
自2022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21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
2022年1月1日前已在单位就职的职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2022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22年度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360元。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不超过38892元(2021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2964元×3倍)。职工月平均工资(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
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
3、佛山
依据:广东省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调整的通告》
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2022年度缴存基数不得高于我市2021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即26070元;不得低于我市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1900元。根据缴存基数及比例计算,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上限为3128元(四舍五入取整数),单位月缴存额上限为3128元(四舍五入取整数),月缴存额上限合计为6256元;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下限为95元,单位月缴存额下限为95元,月缴存额下限合计为190元。
4、汕头
依据: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
按照市统计局提供的2021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246.00元的数据,确定我市(含区县)2022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职工最高缴存基数为21738.00元(我市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 7246.00元×3),职工个人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各为2608.56元(最高缴存基数×最高缴存比例,即21738.00元×12%)。
执行时间:2022年7月1日
二、山东
1、济南
依据: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公布如下:
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按照济南市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度济南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计算的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8650元。
执行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2、青岛
依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
2022年度青岛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具体如下:
2022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21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上限为29119.25元,下限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为210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为1900元。
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各缴存单位在规定范围内自主选择确定。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宜一致。
2022年7月1日起,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分别为3494元。下限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分别为105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分别为95元。
2022年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所属期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3、日照
依据:《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自2022年7月1日至8月31日,全市开展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和单位基础信息核对等工作,具体如下:
日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3831元,月平均工资为7819元,确定我市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23457元;省政府现公布的日照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确定我市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限额为1900元。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确定。根据《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按该职工从上一年7月至本年6月月工资总额的平均数计算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超过最高限额的,按最高限额23457元执行;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最低限额的,按最低限额1900元执行。
三、河北石家庄
依据: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石公积金〔2022〕12号)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如下:
缴存基数上下限:根据《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按照河北省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石家庄(不含辛集)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6395元测算,2022年度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21599元,最低为4320元。
四、河南
依据: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
2022年度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如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12%。其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其他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在5%-12%之间自主确定。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4091元,月缴存总额上限为5782元。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000元,月缴存总额下限为200元。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核定的适用区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单位完成2022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汇缴后,再进行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核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核定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五、云南昆明
依据: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22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执行标准的通告》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下简称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或本市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核定)。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按照昆明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21年昆明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111,460.00元,月平均工资为9,288.33元。因此,2022年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执行标准为27,865.00 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人社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8〕16 号)文件规定,2022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执行标准为:一类区1,670.00 元,适用于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安宁市和嵩明县;二类区1,500.00 元,适用于昆明市所辖其他各县、区。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单位或自愿缴存者自行选择,比例不应高于12%且不应低于5%。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按元计算) 单位给予的同等金额补助。
2022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得高于市税务局纳税的上限。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执行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六、福建泉州
依据:福建省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
从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泉州市将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新标准。具体如下:
上下限标准:2022年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84228元÷12×3=21057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21057×12% 21057×12%=5054元(四舍五入)。
2022年市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含台商投资区)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其最低月工资标准1960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为:1960×5% 1960×5%=196元。
2022年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其最低月工资标准1810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为:1810×5% 1810×5%=182元(四舍五入)。
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泉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若高于泉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实际月平均工资。
执行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七、广西桂林
依据: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2年度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限和下限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统计局公布的桂林市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3542元,确定2022年度桂林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0886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为12%。2022年度本市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506元,合计为5012元。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最新公布的全区最低工资标准,2022年桂林市城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810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均为91元,合计为182元;市辖各县、县级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430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均为72元,合计为144元。
单位可结合实际经济效益状况,在5%-12%范围内自主调整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八、青海西宁
依据: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具体如下:
根据青海省统计局统计公布的西宁地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7034元,下限不得低于西宁地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
自主缴存人员月缴存额上限为6488元,下限为170元。
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
单位缴存基数调整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自主缴存人员月缴存额调整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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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积极推进公积金异地互认互贷工作
同时,善世还了解到,越来越多的省市在推行公积金同城化,上海、河南、成都等地都有实施,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导向,跨城市异地买房更为便利。
上海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和上海、苏州、嘉兴三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试点异地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创新试点在长三角示范区内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用。青浦区最高月提取限额为3000元。
成都
6月17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城化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细则所指同城化公积金贷款,是指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购买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的自住住房,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在调整住房套数认定范围上,将“认房套数”范围调整为缴存职工在购房所在地的住房;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条件的自住住房;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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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郑州和开封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了住房公积金同城化合作协议,两地公积金实现了“信息共享、互认互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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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西安、渭南两市住房公积金融合发展签约仪式在西安举行,标志着两地将在住房公积金同城化发展长效机制、数据共享、互认互贷、政策研究、人才教育培养等方面展开跨区域深度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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