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7 17:54:36 来源:中国网
北京市第18期局级领导干部研修二班 于鸷隆
北京住房公积金制度自建立以来,始终围绕首都发展大局,推进住房分配制度改革、促进“租购并举”制度、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保障房项目建设,成为首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积金制度作用相对弱化,二是供给侧保障力度不足,三是提取使用范围有限。因此,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北京公积金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公积金在首都住房保障领域的重要作用。
一是建议从供给侧支持北京租赁住房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是广大低收入者住房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投资金额大、回收周期长、社会投资积极性不足,依靠财政投入压力较大,融资渠道及成本是制约因素。北京公积金在优先保证缴存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留足备付金的前提下,可研究利用部分资金支持租赁住房建设。一方面,发放项目贷款支持政策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建设,或购买市级租赁住房建设平台定向发放的企业债。另一方面,探索公积金增值收益进行直接收购、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提高住房供给,降低全市租金水平,降低居民住房成本,解决住房供应体系的结构性矛盾。
二是建议从供、需两侧支持北京老旧小区改造。北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资金来源较为单一,依赖财政投入,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推进力度。一方面,从需求侧提供资金支持,对需要个人负担部分,以居民实际出资额为限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对于原危旧楼房为公房,居民继续承租改建后房屋的,以月租金标准为限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公积金;对于危旧楼房改建后拥有房屋产权的缴存职工,可发放翻建自住住房个人贷款。另一方面,从供给侧对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发放项目贷款直接支持具体综合整治项目,或购买政府发行的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债券。
三是建议支持城市副中心解决职住平衡问题。公积金实行属地化管理,城市间存在政策、信息、资金壁垒,需要加快推进京津冀公积金区域一体化,为异地转移接续、提取、贷款提供便利,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四是建议扩大北京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目前,公积金只能用于个人购房、租房等提取和贷款,无法用于个人住房装修、车位、物业等住房相关方面的支出,要适当增加住房消费类提取项目。一方面,加大对住房购买环节的支持力度,允许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交易税费、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另一方面,加大对住房持有使用环节的支持力度,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既有住房加装电梯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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