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7 13:59:42 来源:华夏时报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郭浩仪 葛爱峰 深圳报道
深圳最严格的绿色建筑条例来了!
3月28日,《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下称《条例》)经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条例》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高于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星级的绿色建筑自住住宅的,贷款额度可以按照不超过地方规定的比例上浮。也就是说,使用公积金购买深圳绿色建筑自住房,有望申请到更高的贷款额度。
记者了解到,《条例》是全国首部将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一并纳入立法调整范围的绿色建筑法规,并首次以立法形式规定了建筑领域碳排放控制目标和重点碳排放建筑名录,将有利于推动深圳率先实现建筑领域碳排放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
对此,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产业发展和城市规划中心主任彭坚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将为深圳绿色建筑产业发展带来新一轮的强劲发展动力,使之继续在此领域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发挥示范作用。
新建建筑绿色标准必须“上星”
所谓绿色建筑,是指在全生命周期内可减少对天然资源消耗、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需要通过创造性的结构和使用设计使整个建筑物在其寿命周期对环境影响最小和节省资源,包括建筑物的选址、设计、建造、运行、维修、更新和拆除。
记者注意到,坚持高标准规划建设是此次立法的一大亮点。《条例》从建筑全寿命期视角展开,明确将绿色建筑的规划、建设、运行、改造、拆除全过程活动纳入法规调整范围,全方位保障绿色建筑的发展。
据了解,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将绿色建筑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等四个等级。而按照《条例》要求,深圳新建建筑的建设和运行应当符合不低于国家绿色建筑标准一星级的要求;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建设和运行应当符合不低于国家绿色建筑标准二星级的要求。
在新建公共建筑能耗指标方面,《条例》提出了严于国家标准的规定,对既有公共建筑用能指标超标的,要求开展能源审计,采取措施降低能耗;连续两年建筑用能指标超过建筑能耗标准约束值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实施强制性节能改造。
《条例》还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屋时,应当在房屋销售合同中载明和在销售现场明示绿色建筑等级及相关性能指标,并在房屋交付或移交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验房指南,配合购房人做好验房工作。房屋运行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和违约责任。
对于绿色建筑工程中存在的“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等问题,《条例》进一步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罚款标准,明确了不良行为记录和诚信档案记录的处罚方式,并增加了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或者取消评估资格等处罚的相关规定。
中国城市经济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宋丁告诉本报记者,此次《条例》的出台将推动深圳绿色建筑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轨道,其中各项相关标准的颁布让行业标准、职责职能逐渐明朗清晰,也对相关企业的建设、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也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彭坚认为,《条例》实际上是发挥法制的强制作用和政府的引导作用,在全市绿色建筑的良好发展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绿色建筑应用场景,增创产业需求,涵盖民用、工业领域的各种建筑类型和全生命周期,将为深圳绿色建筑产业发展带来新一轮的强劲发展动力,使之继续在此领域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发挥示范作用。
鼓励产业链协同发展
深圳绿色建筑发展潜力有多大?《2021中国城市绿色建筑发展竞争力指数报告》显示,在36座重点城市中,绿色建筑发展潜力指数TOP10分别是深圳、广州、南京、杭州、合肥、石家庄、武汉、福州、济南以及呼和浩特。
据了解,深圳是国内绿色建筑建设规模、建设密度和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最多的城市之一。截止2021年底,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累计已经超过1400个,面积超过1.4亿平方米,数量和面积全国领先。
在此背景下,深圳如何激发市场活力,让绿色建筑遍地开花?《条例》给出了这样一套激励政策组合拳:将绿色建筑产业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应优先采购和使用绿色建材以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产品,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等多种方式提供多样化绿色金融服务支持等。
为推动深圳绿色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还将激励政策覆盖面扩展到绿色建筑产业链上下游,以容积率奖励、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优先推荐等激励措施,对建设、改造、购买、运行绿色建筑和符合实施绿色建筑发展的主体予以奖励,引导市场消费和产业转型升级。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对购房者也给予了激励支持。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高于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星级的绿色建筑自住住宅的,贷款额度可以按照不超过地方规定的比例上浮。
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需要建材生产、规划设计、施工到运营管理等各方全过程参与。彭坚认为,对于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人、相关专营单位而言,应该积极响应政策导向,结合各自特点寻求并推动各种标准化、特色化的绿色建筑方案落地。绿色建筑领域的企业应该牢牢抓住政策机遇,以技术创新、工艺创新、解决方案创新等方式强化市场竞争力,实现扩能提质发展。
那么,在“双碳”背景下,深圳将如何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彭坚指出,深圳应进一步推动规划设计、科技创新、数字经济、金融、国际化等优势与绿色建筑及相关产业发展需求紧密结合,推动改革优势与产业监管服务紧密结合,以绿色建筑的体量、质量、多样化场景来树立先行标杆,以绿色建筑为载体打造出数字减碳、科技减碳、管理减碳的崭新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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