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4 15:56:43 来源:西宁公积金中心
1.推行退役军人接续住房公积金的意义?
答:由于部队住房公积金管理自成体系,军人退役时不能通过住房公积金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转移手续,为解决我市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接续工作,帮助退役军人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福利,助力退役军人购房安居乐业,减轻退役军人购房负担,同时支持我市双拥工作。
2. 退役军人是否必须办理住房公积金接续?
答:我市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接续缴存可根据个人意愿在规定时限内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3. 所指退役军人包含哪些人员?
答:指退出现役并在西宁市采取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择业)、复员等方式安置的转业军官和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等方式安置的军士。
4.规定期限起始时间如何定义?
答:六个月规定期限的起始时间是指退役时间,具体为经批准退出现役到部队(单位)办完离队手续的时间。其中,采取转业方式安置的军官和采取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军士,规定期限的起始时间可按安置接收单位为其办理完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的时间起算。
5.在规定时限办理住房公积金接续有哪些好处?
答:一是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住房公积金接续工作,退役军人在部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可视为连续缴存。二是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住房公积金接续工作,补缴的金额可计入存贷挂钩计算余额,在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提高相应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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