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4 09:04:39 来源:中金网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http://www.hnsygjj.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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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邵阳公积金贷款条件
第五条 凡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均可向核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六条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在申请借款之前6个月内无停缴、欠缴记录
(二)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相关证明文件、资料
(四)有不低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总价20%的自筹资金或首期付款凭证
(五)能提供符合核心要求的抵(质)押物或保证人
(六)已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在没有还清贷款前,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七)核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未缴存住房公积金和欠缴或停缴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邵阳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八条 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核心提出贷款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个人有关证件、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借款人有效婚姻状况证明
3、借款人夫妻双方的月收入证明(担保采取个人保证方式的,还须提供保证人月收入证明)。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资料: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含20%)的自筹资金或首期付款证明
2、购买商品房:提供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协议)、首付款凭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资料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供建设、规划、国土等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4、合伙建房: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立项批文、合伙建房方案(含建房花名册)
5、大修自住住房: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危房鉴定书、房屋所有权证等)。
职工购买商品房和二手房、自建住房、合作建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
(三)银行按揭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原购、建自住住房的合法有效证明文件资料,银行借款合同,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剩余本息清单和还款记录证明。
(四)采用抵(质)押方式的,依法办理抵(质)押手续,应提供抵(质)押物权属证明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职能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证明。
(五)采用保证人担保方式的,应提供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
(六)核心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与资料。
第九条 贷前调查、评估
核心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及时开展贷前调查与评估。主要包括:
(一)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年龄、收入状况等信息
(二)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核心查验住房公积金是否正常足额缴存,账号、姓名、身份证号码是否与借款人提供的情况一致等
(三)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债务状况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情况是否真实
(五)抵(质)押或保证等担保条件是否足额有效,采用个人保证方式的,还应调查保证人的收入、信用状况等
(六)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收入情况,是否具有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七)开发商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资格、开发资质、批准立项、商品房预售登记、税务登记证等情况,对开发商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的,还应调查开发商的担保能力(如商品房预售率、财务经营状况、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已设定贷款抵押等)。
第十条 贷款审查和批准
每笔贷款发放前应按规定进行初审、复审和审批。核心审查借款人资格、住房消费的真实性及还款来源的真实性、可靠性;贷款担保的合法性;贷款额度、期限等。
职工异地购、建住房申请贷款的,须经住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协助核实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和购建住房的真实性后,方可办理贷款手续。
第十一条 签订合同和贷款发放
(一)核心、受委托银行、借款人及其配偶、担保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含抵押、质押、保证合同)。
(二)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或到质押凭证发放银行办理有价证券止付登记等担保手续。
(三)核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户,受委托银行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和借款通知书,以转账方式将资金划转入核心与借款人约定的银行账户内。
三、邵阳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十二条 贷款额度。贷款金额较高为25万元,且不超过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全部价款的80%。需要调整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 贷款期限。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最长为25年,原则上不得超过其距法定离退休年龄的年限。对临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在考虑其有较强偿还能力的基础上,可适当放宽贷款年限1—5年。办理退休手续后,借款人未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前,不得提取本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第十四条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邵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 1995 年 9 月。 2003 年,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调整。 2011 年 8 月,升格为直属市人民政府的正处级事业单位。现内设办公室、归集支取科、个人信贷科、财务核算科、科技信息科、稽核执法科、资金结算科、行政科等 8 个科室,垂直管理隆回县、邵东县、新邵县、绥宁县、武冈市、洞口县、城步县、新宁县、邵阳县等 9 个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市、县两级实行统一运作、统一制度、统一核算。
地址:湖南省邵阳市西湖路建设银行
邮编:422000
电话:归集:0739-5357858 贷款发放:0739-5353818 办公室:0739-535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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