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3 09:03:55 来源:哈楼漳州
官宣!!!
9月22日起漳州公积金有重大调整
日后在漳州市范围内买房时
不能再提取本人、配偶的直系亲属的
住房公积金余额了?!
今日,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的通知》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
来看看具体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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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的通知
漳住公委[2021]2号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以及《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51353-2019)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本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 将《漳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漳住公委[2012]02号)第五条第(九)项修改为:职工被人民法院判刑,未处没收个人财产,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半年以上的。
二、 将《漳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漳住公委[2012]02号)第九条第(一)项修改为:考取研究生或博士生,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半年以上的。
三、 删除《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公积金提取及信贷政策的批复》(漳住公委[2014]1号)第五点:在漳州市范围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提取本人、配偶的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
四、《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缴存职工购房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通知》(漳住管[2012]65号)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不再执行。
以上政策,自2021年9月22日起实施。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10日
针对此次住房公积金调整
我们也咨询了公积金相关工作人员
大概解读如下:
1. 缴存职工买房,已不能再使用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了(除非房子有直系亲属的产权)。
很多年轻人买房,会选择把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出来追加首付,以减轻还贷压力,但9月22日起,这种情况就不允许了。(顺便普及下热知识:直系亲属指购房人(含配偶)的父母或子女。)
简单点理解,就是买房,不能再使用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啦!取消直系亲属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规定,体现“谁缴存,谁受益”的原则,可充分保留住房公积金资金满足缴存职工业务需求。
2. 老旧小区增设电梯,原本可提取本人、配偶的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但22日起,也不允许了;
3. 考取研究生或博士生的购房者,现在想要提取公积金余额,需要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半年以上的,方可提取;
4. 职工被人民法院判刑,未处没收个人财产,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半年以上的方可提取公积金余额。
另外,昨日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也发出公告
闽政通平台暂时下架住房公积金服务
待疫情趋于平稳后重新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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