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2 17:55:30 来源:桂林日报社全媒体
14日,记者从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了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作用,支持受疫情影响的缴存单位和缴存人解决困难、缓解压力,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了《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根据《通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满后应及时恢复缴存,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一次性或分期补缴住房公积金。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若想申请缓缴,需填写《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柜台提交申请表,即时可办结。“缓缴期间缴存职工的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职工需要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的,企业应先办理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经济收入来源的借款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向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根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贷款不作逾期处理申请表》上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同意后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人民银行。借款人申请前发生的逾期贷款,不在本通知规定范围内,仍作逾期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不作逾期处理期限届满后,借款人应当及时对申请缓还的贷款本息进行偿还。从2023年1月1日起,借款人须按照借款合同正常履行还款义务。
此外,《通知》加大租房提取公积金支取力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在未达到年度租房可提取额度上限的情况下,由一年限提取一次调整为可多次提取。
“《通知》从三方面提出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在充分考虑受疫情影响企业和缴存人的实际困难,在保障缴存人权益的同时,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和借款人经济压力,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功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如需申请的企业或缴存人可在该中心官网上查询相关操作细则,准备相关材料进行申请。
来源丨记者谭熙 通讯员唐志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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