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1 16:56:37 来源:光明网
本报讯(记者赵莹莹)昨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为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个人提供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明确,在今年6月30日前,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不计逾期,且企业申请缓缴公积金也不影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
2月20日,住建部副部长倪虹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态,住建部已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提出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三项阶段性支持政策,受到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个人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等。仅仅一周后,北京市就迅速出台落实政策,发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政策适用范围,一是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经营、缴存住房公积金存在困难的企业,二是一线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因疫情需要隔离或者受疫情影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这项应对疫情的阶段性政策,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针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通知》明确提出,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申请方式上,有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办理、向所属管理部邮寄申请材料或到所属管理部柜台现场三种,管理中心审批则由到企业现场审核调整为疫情结束后复核。
针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通知》提出,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借款人可主动致电提供本人身份信息和受疫情影响的具体事由,经核实情况属实的,不计为逾期,并与借款人商定后续还款安排。
此外,针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个人,《通知》也明确,今年6月30日前,缴存人以提供租房合同、房租发票方式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由以月缴存额与月租金额孰低确定,调整为以职工实际支付的房租金额确定,不受月缴存额的限制。“我们会对租房合同或房租发票进行审核。”上述负责人表示。
举例来说,在北京租房的护士小梦,参与到了此次“战”疫一线。小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3000元,但月租金为4000元。政策调整前,小梦月提取额度为3000元,可一次性提取9000元;而政策调整后,小梦月提取额度将变为4000元,也就是租金全额,可一次性提取12000元。需要提醒注意的是,这项调整只针对有租房合同或房租发票的缴存个人。对于无房且不提供租房合同或房租发票的,仍然维持1500元的原提取额度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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