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0 11:01:35 来源:阅舟山
昨天,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在舟山日报上整版刊登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
在密密麻麻的数据中,
整理出了一些有意思的数字
可以帮助我们
更好地看清
舟山楼市发展脉络
(括号内红字,为编者注)
■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0年,新开户单位528家,净增单位185家;新开户职工2万人,净增职工1.39万人;实缴单位3967家,实缴职工16.74万人,缴存额38.3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89%、8.98%、7.61%。
(舟山在缴公积金的职工为16.74万人,结合后文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5.03%,国有企业占15.04%。)
(二)提取:2020年,7.2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1.40亿元。2020年末,提取总额202.6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34%。
○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2020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2万笔14.7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53%、12.39%。(去年,公积金支持了职工4200套购房、建房)
2020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40万笔183.83亿元,贷款余额87.16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7.02%、8.76%、减少3.0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8.62%,比上年末减少11.78个百分点。
2.异地贷款:2020年,发放异地贷款174笔4455万元。2020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61087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4736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0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439笔15970万元,当年贴息额1043万元。2020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3457笔153122万元,累计贴息6392万元。
○资金运用率: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8.62%,比上年末减少11.78个百分点。
■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2.04万元,逾期率0.0138‰,其中,市中心0.095‰,定海区分中心0‰,普陀区分中心0.003‰,岱山县分中心0‰,嵊泗县分中心0‰。(舟山的公积金贷款逾期率极低,数字几乎可以忽略)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9598万元。2020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社会经济效益
○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5.03%,国有企业占15.04%,城镇集体企业占0.10%,外商投资企业占1.2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4.1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65%,灵活就业人员占0.01%,其他占1.76%;中、低收入占98.92%,高收入占1.08%。
○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4.5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6.17%,租赁住房占3.05%,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0.3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71%,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4.22%。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19%,高收入占3.81%。
○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支持职工购建房47.39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4.12%,比上年末减少0.81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54092.94万元。(公积金贷款占贷款市场比例不高,主要的还是靠商业贷款)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42.78%,90-144(含)平方米占54.68%,144平方米以上占2.54%。
购买新房占61.02%(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38.69%,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29%。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3.21%,30岁-40岁(含)占42.59%,40岁-50岁(含)占18.29%,50岁以上占5.91%;首次申请贷款占84.04%,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5.96%;中、低收入占99.12%,高收入占0.88%。
○住房贡献率。
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1.43%,比上年增加12.53个百分点。(存贷比相对比较高)
○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9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870元的3倍;最低缴存基数按2019年度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3322元计算。缴存政策未调整。
提取政策调整情况:调整职工还贷期间住房公积金提取间隔期,由原有的每间隔3年提取一次调整为每间隔1年提取一次。(所谓的“重大利好”)
贷款政策未调整。
■出台《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关于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规定:
一、舟山市行政区域内缴存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可在加装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证后两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既有住宅列入县、区级以上政府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并已实施改造的,统一实施计划中个人分摊支付的费用可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线办”比例持续提升。以疫情防控为契机,大力推广“网上办”“掌上办”,引导缴存单位和职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等途径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公积金业务全年在线办理量达46000余笔,线上办结率达90%以上。
○“无证明通办”覆盖全域。进一步优化延伸网点布局,全市延伸网点数量达65个,覆盖我市全部乡镇。延伸网点与中心窗口“统一政策、统一网络、统一系统、统一操作”,下放数据共享权限,客户可在任何网点无证明办理所有个人公积金业务。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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