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7 10:02:48 来源:余杭晨报
全款买房的里面走,按揭的不要堵门口,公积金贷款的请把共享单车挪一挪。
前些天这个流行的买房段子让人感叹“买房套路深”。因为大量的“全款付清”要求,让那些“资金不雄厚”的购房者失去了买到房的机会。楼盘拒绝使用公积金,购房者气愤之余又无可奈何。
现在好了,公积金余杭分中心联合四部门发出了《落实<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向拒绝公积金贷款的楼盘说NO!
出台“十项举措”制约拒绝公积金贷款楼盘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将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广大人民群众早日实现安居宜居。而去年年底,住建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与央行联合发布《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明确开发商不得限制、阻扰、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为让这一职工贷款权益落到实处,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公积金余杭分中心联合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中国人民银行余杭支行发出通知,结合余杭实际,制定了“十项举措”,推动余杭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化管理,确保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这十项举措分别是:提高贷款审批发放效率、强化房地产销售行为管理、加大违规行为惩戒力度、增强抵押登记办理质效、抓实对商业银行的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高集中专项整治力度、推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做好公积金政策宣传、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在强化房地产销售行为管理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须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领房屋预售证前应向公积金余杭分中心报备完整的项目(楼盘)合作资料,以及与公积金余杭分中心委贷银行签订合作协议。房地产开发企业履行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的承诺。
在加大违规行为惩戒力度方面: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各相关部门将责令限期整改。对限期未完成整改的,会暂停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购房合同的网签;对发生多次投诉仍拒不整改的,公开曝光,纳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
合作楼盘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
为切实维护缴存职工的贷款权益,余杭公积金联合区房管处召开全区在售楼盘开发商专题会议,要求房产公司严格遵守文件规定,满足职工公积金贷款的合理需求。
同时,联合区房管处实地走访了全区25个楼盘项目,专项检查了职工公积金贷款的落实情况,并对有投诉的楼盘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已有职工顺利申请了公积金贷款业务。
截止目前,已有18个楼盘项目向余杭公积金申报合作资料。
目前已签订合作协议的楼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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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贤里
玉水观邸
和沁院
目前准备备案准入的楼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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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贤府
白洋港城二期
名仕苑
运河丽园
悦见未来雅庭
万悦城
悦优公寓
悦青蓝锦轩
杭栢城
耦园
天珀府
悦云邸
目前新申报的楼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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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尚澜公寓
康良祥云府
书韵名邸
接下来小编来为大家讲一下
公积金贷款首套房/二套房
认定标准和相应执行利率的有关知识
有贷款需求的小伙伴看过来哦
Question 1
问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需符合什么条件?
答
职工家庭(包括主借款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名下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执行首套房政策。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Question 2
问
那什么情况下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呢?
答
职工家庭属于以下情况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执行二套房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
1职工家庭名下无房,有住房贷款记录并已结清的;
2 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无住房贷款记录或有住房贷款记录并已结清的。
3 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有一条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记录且为该套住房的。
Question 3
问
什么情况下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
1职工家庭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
2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
3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除该套住房外有其他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记录的。
4职工家庭有两条及以上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记录的。
Question 4
问
关于职工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答
职工家庭名下住房套数根据家庭房产查档和住房贷款记录确定。家庭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公积金贷款记录和商业贷款记录,以公积金中心审核和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记录为准。未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条数计入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与住房查档记录一致的可合并计算。
如果对公积金贷款方面还有疑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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