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6 12:01:33 来源:南京日报
昨天,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宣布调整2019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8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缴存基数27700元,缴存上限可达6648元。
本次调整对象为2019年6月30日前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核定调整。
2019年度缴存基数为2018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18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277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19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从本月1日开始执行。本月1日起办理开户的职工一律按新的缴存基数标准执行。
按照调整后的最高缴存基数27700元、缴存比例为5%-12%、依据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为1:1计算,缴存职工的公积金账户每月缴存金额上限可以达27700×12%×2=6648元。
据介绍,各单位除了柜面办理,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办理业务的单位,还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即单击“归集业务”—“打印年度基数调整单”,直接点击“提交”按钮,下载本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明细表》。基数变更类型选择“年度基数调整”,单击导入按钮,导入制作好的年度基数调整表格,提交打印受理回执后再次提交,完成年度基数调整。
内容来源:南京日报全媒体记者 顾小萍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内容编辑:南京日报新媒体编辑 俞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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