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2 18:53:29 来源:京房字
各位粉丝:
这两年,大家都切切实实地感受到公积金越来越方便了。今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又送出了便民大礼包。
今天起,新的公积金贷款,可以选择开通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提取业务,也就是直接将自己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来冲抵贷款。
把自己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提取出来,用于偿还每月的房贷,是不少人的做法。
以往,大家这么操作的时候,都是先得办理购房提取手续,将公积金提取出来,把钱转到房贷的扣款账户中。
而今后,就不用这么麻烦了。
根据公积金中心此次发布的通知,从今天(包括今天)起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人可以申请在每年1月和7月合同约定还款日,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直接冲还贷款。
如果是公积金和商贷的组合贷款,那就冲还公积金贷款部分。
简单来说,就是每年1月和7月,系统会自动将您公积金的余额来冲抵贷款。
具体怎么操作呢?
很简单,就是您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如果高于您贷款的每月约定还款额,系统就会在1月和7月自动将余额中的金额冲抵您的贷款,余额会保留10元,其它的金额都冲抵贷款。
当然,如果您的贷款已经到了最后一期,那么肯定就按照您剩余的贷款本金加利息来冲抵贷款了。
如果是夫妻双方,那么是否两个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都可以用于冲抵贷款?
可以的。如果夫妻双方均符合冲抵条件的,先从贷款的主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中冲抵,再从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中冲抵。
举几个例子大家就明白了。
例1:2020年8月10日向借款人发放贷款120万元。2021年1月10日,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15010元,约定的每月还款额为10000元。按照冲还贷冲抵规则,当日冲抵15000元,同时也不用再从他的贷款还款账户中扣划房贷。
例2:2020年8月15日向借款人发放贷款100万元。2021年1月15日,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9810元,约定的每月还款额为10000元。按照冲还贷冲抵规则,当日冲还贷失败,还是要从他的贷款还款账户中扣划10000元房贷。
例3:2020年8月5日向借款人发放贷款50万元。2022年1月5日,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15010元,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10010元,剩余贷款各项金额合计只有18000元。按照冲还贷冲抵规则,当日冲抵18000元,借款人贷款结清,从主借款人账户冲抵15000元,从共同借款人账户冲抵3000元。
当然,除了每年的1月和7月,其他月份还是要按照每月的约定还款额正常还贷的。而1月和7月冲抵贷款金额超过每月还款额的部分(比如每月还款额是1万元,当月冲抵了1.5万元,超出部分就是5千元),就用于提前还贷了。
需要注意的是,大家可以在签订公积金贷款的借款合同时,同步申请办理冲还贷业务,无需再单独申请购房提取业务。
办理完成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将优先用于冲还贷款。冲还贷业务一经开通,借款人原有其他购房、租房提取事项和约定提取业务将自动终止。
除了市管公积金,中直、国管也将执行这一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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