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1 09:03:35 来源:中国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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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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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其他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1)公司于2018年9月30日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朝阳钢铁,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追溯调整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数据;
(2)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股,每10股转增3股,股本由7,235百万股变为9,405百万股。因此,上年同期调整后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按转增后股本计算。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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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上半年,国内钢材市场价格同比下降、铁矿石价格同比大幅上升,严重挤压了钢铁企业的营利空间。面对不利形势,公司紧紧抓住效率、质量、变革三个关键要素,努力提升产量规模、实施精细化生产管理、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加速科技创新步伐。
上半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1,074百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42%;利润总额人民币1,846百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5.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425百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7.91%;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0.152元/股,比上年同期减少67.80%。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及2019年颁布了以下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及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新租赁准则”)
《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本集团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及解释,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3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现有董事8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为8人。其中董事谢俊勇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马连勇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马卫国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吴大军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2019年8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董事王义栋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的要求,公司审核了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财务公司”)管理层对2019年6月30日与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风险评估说明。
经审核,公司认为:
1. 鞍钢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未发现鞍钢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鞍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具体内容于2019年8月31日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关联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鞍钢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未发现鞍钢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议案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9年8月30日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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