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09 14:59:17 来源:知河北
保定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
为有效纾解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企业困难,
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已于近日推出,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
可延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同时职工个人逾期还贷记录
将不纳入个人征信。
政策规定:
01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企业,可按规定在与职工协商一致并明确具体的缓缴及补缴方案的情况下,填写《企业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方案》向所属分中心、管理部申请在疫情期间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02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偿还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逾期处理或报送征信部门的,予以调整。
03
适当提高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租房提取额度,由原每年10800元提高到13500元。职工可在年度内随时办理租房提取业务,已提取的可以补提差额部分。
04
缴存单位和职工在纸质资料无法送达的情况下,可通过邮寄、电子邮箱、微信和手机APP等方式将资料报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各分中心、管理部业务咨询电话可在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
05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起止时间暂定为2020年2月21日至2020年6月30日。疫情期间,如遇国家、省市出台新的政策,严格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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